※ 引述《jujin (...)》之銘言:
: 不好意思,不知道要選甚麼標題,好像剩[小心]可選 = =
: 今晚18:30,中華南路、大同路口
: 遠遠聽到救護車鳴笛聲,停紅綠燈騎士
: 紛紛左右靠,趕緊讓出一條路
: 只見一位小姐,仍原地不動,沉浸在自己的音樂世界
: 連救護車靠近,按喇叭,他還樂在其中..
: 擋了救護車約五秒,直到後面有位機車騎士看不下去
: 騎到他旁邊,揮手並大喊,她才驚覺後面有救護車...
: 五秒鐘或許沒甚麼,但對於分秒必爭的緊急救護,每秒都是關鍵
: 這位小姐車牌尾數8777,希望您看到文章後,別再這麼87
: 在此呼籲,騎車聽音樂,害人害己
: 自己不要命,不代表別人也不要命
: 尊重其他用路人,也尊重自己的生命
順便問一下
駕駛交通工具本該聚精會神,全神貫注
令人弔詭的是
汽車本身都內建音響設備
駕駛人上路後開音響聽CD或廣播的行為也是司空見慣
交通警察不取締這種邊開車邊聽音樂的危險行為
卻只取締邊開車邊講電話?
還是說有兩套標準
汽車可以聽音樂駕駛,唯獨機車就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