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15日電)台南環保局聯合檢警稽查台南市15家電鍍業等工廠,其
中10家違規,依法最高可開罰新台幣100萬元。
台南市政府環保局今天指出,環保稽查人員與檢警昨天兵分8路稽查15家電鍍業等工廠,其
中10家違反環保法規。
10家違法業者中,2家電鍍廠未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許可內容進行記錄,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
第24條規定,最高可處100萬元罰款。
一家電鍍廠及一家印染廠,分別因現場設施與排放許可證登載內容不符及作業廢水繞流排
放,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最高可處60萬元罰款。
其他6家工廠因廢棄物儲存標示不明、廢棄物未依規定申報、申報缺漏及未提送廢棄物清理
計畫書等,最高可處30萬元罰款。其中永康區一家電鍍廠因同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及廢棄
物清理法,兩案併罰最高可處66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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