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圖利財團 就可以鐵路東移徵收民房?
台南市區鐵路地下化工程因「鐵路東移」必須徵收三百二十三戶房地而爭論不休。目前
正舉辦相關都市計畫說明會,市府標舉幾項理由,強調徵收有理。基於工程本身及市民權
益的影響,值得稍事探討。
市府多次發稿否認鐵路東移「著眼龐大土地開發利益」、「將政府公用土地保留,剝奪
私有土地」、「企圖將原軌道用地變成商業使用」,並強調鐵軌騰空土地做為「公園道路
用地」。這些說辭可能不了解台南市鐵地下化的意義,何況是否圖利財團,並不足以做為
鐵路是否東移,或徵收民房的理由。
市府還強調,平交道路口常造成嚴重交通延滯。但,此一狀況目前僅見於幾條非重要道
路,但鐵路地下化之後,問題自然解決,無關鐵路是否東移,更無關是否開闢公園道路。
市府還說:「公園道開闢後不但有效疏解市中心區南北向交通,亦串聯周邊藍綠帶走廊
系統,改善市容景觀,創造更完善的都市空間。」如果「公園道」可以是鐵路地下化的理
由,那,目前的鐵路基地,加上兩側道路或空地,已相當寬敞,沒有理由一定要多少公尺
?寬、窄,為何不能稍有變化?既然是公園道路,稍有變曲為甚麼不可以?為甚麼一定要
「寬敞、筆直」?還因此拆除三百戶人家呢。
至於交通,大同路、北門路,在八十六號公路全線通車後,車潮已疏解大半,車流量稍
多的,只有民族路口附近。如果這也算「壅塞」,那公園道路可能不是解決的良方。而且
,市府可能跳過鐵路地下化之後,「地下」是否有接駁系統?
豈只地下是否規劃接駁系統不了解,鐵路周邊土地如何再利用?市府可曾提出說帖?這
可能背離縫合鐵路東、西兩個城區,進而再造都市,此一鐵路地下化工程最根本的意義?
然則,納稅人的三百億,加上徵收三百餘戶人家的房地,換得一條公園道路?值得嗎?顯
然鐵路地下化似應暫停,並重新思考。
http://ppt.cc/aa9y
Lie皮德不只圖利財團,還罔顧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