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這位先生的FB
因為是公開的 所以就直接截圖轉貼......
只是不知道這樣還是會不會有法律問題?
文字版
魚罐頭
昨天在 Tainan 附近
1.小孩產婦進院待產時 一切良好 前一晚也有做過產檢
2.明明就是晚上一切都正常看見胎頭 進了產房後 突然醫生告知心跳停止
我們立刻簽屬緊急剖腹同意書
3.剖腹出來急救至恢復心跳 院方表示約缺氧窒息10分鐘 急救後轉送成大
4.醫生說他沒有感覺 那請問傷口哪裡來的?他們自己的小兒科醫生跟我說
有可能是莊醫師所為 送成大前就有的傷口!!!!!!
5.撕裂傷的傷口應該是不整齊的吧 但照片有眼睛的人都看的出來 筆直切
線! 嚴重質疑成大方面袒護
截圖版
http://ppt.cc/mMT5@.jpg
因為說法反覆 一下子說要產婦自然產 一下子說立刻簽屬緊急剖腹同意書
到底延誤剖腹導致胎兒腦傷是哪方?
小孩皮肉傷很快好 也許會有淡淡疤痕(雖然孩子都是爸媽的心頭肉 很心痛
但我覺得應該著重在腦傷的部分吧?
為什麼一直糾結耳朵的傷口?
順便推一下這篇 婦產科醫師的自白(非當事人
http://ppt.cc/cpvy
也不是一直追究都是家屬的錯
只是婆婆、老公、姑姑三方的說法不一致 也不願正面回答PTT上大家的疑問
才會導致大家覺得家屬應該要付比較多的責任吧
最後還是想問
小孩的爸爸 你真的知道在小孩完全出生之前 任何風險都有可能發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