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徵求] 台南好孩子Line群組徵新血囉

作者: freedomwing5 (一沙一世界 一花一天堂)   2014-07-17 15:53:49
※ 引述《GeorgeWen25 (GeorgeWen)》之銘言:
: 各位敬愛的鄉親父老,兄弟姊妹大家好
: 小弟成立了一個LINE的群組,以台南人為主
: 目前有120位不潛水的成員
: 每天的訊息量還滿高的,有相互興趣的人都能在這找到交流的對象
: 群組裡都是些心地善良,愛打嘴砲,相互尊重,有話直說的人
: 也常常開團覓食,下午茶,唱歌,或是打LOL,釣蝦......之類的
: 本次徵求會以篩選的方式,因上次徵求為不篩選,導致產生一些問題
: 若您有興趣,歡迎您使用站內信自我介紹一下並附上LINE的ID,謝謝
: 謝謝您
想煩請貴群組說明,今日下午加入貴群後,於民國103年7月17日下午3時許
以本人LINE的ID曾有惡意騷擾他人之事蹟為由,向貴群組成員約莫170人公布後
將本人踢出
煩請貴群組惠予說明,所謂惡意騷擾他人之事蹟為何,並請提出具體事證
第 310 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關者,不在此限。
作者: id44kimo (擁抱吧(B))   2014-07-17 16:00:00
這感覺像是兩個群組在互鬥
作者: Qcat79 (Qcat)   2014-07-17 16:02:00
請問你是誰?
作者: id44kimo (擁抱吧(B))   2014-07-17 16:02:00
兩個群組我都沒加入 又要人斟酌用字遣詞 讓人不太舒服再者 群組的意義在於互相聊天開心就好動不動就拿法條或是要人斟酌用字 我自己就不會想加入了
作者: laiyinru (Happy Friday)   2014-07-17 16:04:00
103年下午3時許 什麼用法= =哪一天
作者: hltinokuo (甜甜-5樓/威秀影城1廳)   2014-07-17 16:05:00
無聊
作者: id44kimo (擁抱吧(B))   2014-07-17 16:12:00
你應該先詢問他們群的主揪才是阿
作者: whatthefk (六公分)   2014-07-17 16:15:00
喔是喔真的假的
作者: wontinhang (Hang)   2014-07-17 16:15:00
每次都要搬一堆法條,無聊
作者: AirWinters (汪汪魚)   2014-07-17 16:15:00
這要私信吧
作者: xxxday2000 (一個人一個左)   2014-07-17 16:16:00
用法條交朋友的人會不會沒有朋友呀…
作者: iemilk (Milk Wu)   2014-07-17 17:13:00
幫推...如果是真的。在公開場所,170人的面前說你有騷擾"假如" 沒有這回事的話,你能忍受? 噓的人想一下啊....
作者: SEYO (每天都有做公益)   2014-07-17 17:15:00
..........
作者: nettmo (MOMO)   2014-07-17 17:20:00
自己的權益自己維護
作者: alice110476 (愛麗絲喵)   2014-07-17 17:22:00
推 講這種算毀謗的話 要負責的喔補推~
作者: stu87294 (【肥肥】)   2014-07-17 17:31:00
0.0
作者: supern82 (威)   2014-07-17 17:37:00
good luck
作者: comebuy01 (微糖)   2014-07-17 17:46:00
是不是要跟#1Jntouvn摸屁股的合併成一篇??
作者: lee910176 (happyalive)   2014-07-17 17:49:00
你被群組踢出去 干 我 屁 事
作者: k382214 (張嘻嘻)   2014-07-17 18:09:00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4-07-17 18:12:00
是繫屬~而且繫屬一詞用於法院,地檢用繫屬好像沒見過呢
作者: sometimes02 (和睦)   2014-07-17 18:26:00
私人恩怨怎麼不站內信解決 要特地回到版上@@?要公審嗎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