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半個月前因腹痛及排便的問題前往安平某內科診所就醫
因為初診時醫師叮嚀我的症狀要等到治癒才能停止就醫 所以我不敢大意
吃完初診的藥之後排便的問題有顯著的改善 但腹痛症狀仍持續所以我選擇再看一次
第二次就醫時醫師表示在用完藥之後的3天若仍腹痛先致電給他(意思是請我先別掛號)
原先真的不痛了 排便也幾近正常 但在停藥後的第3天還第4天時又腹痛
想起先前的交代 於是打電話給醫師
醫師說停藥之後腹痛症狀仍在表示我的腸胃不穩定 尚未痊癒 直接建議我到醫院做檢查
我的疑問是
既然我吃醫師開的藥無論是腹痛或排便都有改善為何不讓我再去?
說不定再一趟我就能痊癒不是?
而且也跟電話中醫師的話也跟他初診的話有著極大的矛盾
第1次遇到生意送上門卻將它往外推的醫師...
請問版友們有類似的經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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