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剛剛9點10分
一位從大學路彎進勝利校區的成大同學
你為了搶快逆向超車,結果撞上我的車,把我的保險桿括了一大條
我把車停在路邊,你卻立即肇事逃逸
敬告你盡速和我連絡(站內信)
不然你媽知道考上成大的你,卻因為有肇事前科而找不到工作,會很難過的
那個路口有十幾隻監視器,外加還有警衛證人
說實在的,你真的跑不了
都成年人了,我給你個機會,希望你對你的過錯負責
為了幾千塊的修車費,背上前科,真的很不值得
作者:
n66 2014-09-19 22:27:00好糟糕……你要報警?
作者: av8d38 (.) 2014-09-19 22:28:00
有這種行為的人~不會因為一次的原諒就改變的
作者:
k5792688 (k5792688)
2014-09-19 22:29:00沒有人受傷.不算肇事逃逸
作者:
stuxxv (咪煮)
2014-09-19 22:30:00括一條 要好幾千塊? 有圖嘛?
作者:
wpn (難得好心人)
2014-09-19 22:31:00毀損罪不罰過失犯,不會有前科,但要學習負責。
作者:
lgh0526 (小毛線RIP)
2014-09-19 22:31:00對學生 好幾千塊很多好嗎....
作者:
agv88 (大頭)
2014-09-19 22:31:00查路口監視器!!
作者:
ZGY (夭壽骨)
2014-09-19 22:31:00想吐 手指撞到 頭暈 都可以吧
作者:
stuxxv (咪煮)
2014-09-19 22:32:00雖然真的是那學生括的 那就要負責 但好幾千塊 蠻嚇人的
作者:
wpn (難得好心人)
2014-09-19 22:33:00他有穿成大的制服嗎?還是背成大的書包?
作者:
wpn (難得好心人)
2014-09-19 22:34:00腳踏車撞汽車致人死傷?有難度。
作者: tokyoxlondon (tokyoxlondon) 2014-09-19 22:34:00
我也不知道多少錢,畢竟我也不是修車師父,但兩三
作者:
wpn (難得好心人)
2014-09-19 22:35:00晚上9點的監視器除非拍臉部特寫,不然恐怕要花錢消災了。
作者:
s902131 (黃金腎鬥士)
2014-09-19 22:36:00肇事逃逸有刑法的跟交通法的有人受傷就是刑法 只有車損就是交通法
作者:
wpn (難得好心人)
2014-09-19 22:36:00先找得到人再說。
作者:
s902131 (黃金腎鬥士)
2014-09-19 22:37:00差別就是在刑法有前科問題 交通法罰鍰解決
作者: tokyoxlondon (tokyoxlondon) 2014-09-19 22:37:00
旁邊是NET光很足的…你們懂的如果有你們的同學,敬請協助轉告吧~
作者:
Hyakki (百万瓜夜行)
2014-09-19 22:38:00報警吧 成大生也不一定會上PTT
作者: silvester963 (比22Ké‚„å°‘çš„è€é—†) 2014-09-19 22:39:00
最近一則新聞一輛小黃停路邊去釣蝦被撞然後跑掉,行車記錄器有拍下,然後警方有在媒體鏡頭前說該肇事車輛是肇事逃易耶
作者:
hemble 2014-09-19 22:40:00同意先報警 搞不好他不是學生不會上ptt如果你車上有行車紀錄順便提供
作者:
wpn (難得好心人)
2014-09-19 22:40:00傷害車不算傷害,是毀損,但不罰過失。
作者:
s902131 (黃金腎鬥士)
2014-09-19 22:40:00刑法肇事逃逸前提是要有死或傷
作者: tokyoxlondon (tokyoxlondon) 2014-09-19 22:41:00
早知道我也要裝行車記錄器了~ =__=
作者:
tomatoo (茄)
2014-09-19 22:42:00這找的到大概比登天還難吧 單車沒車牌 根本很難辨識
原po沒驗傷,怎麼證明自己有受傷o_O,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作者: tokyoxlondon (tokyoxlondon) 2014-09-19 22:44:00
其實要抓人,一定抓得到
作者:
s902131 (黃金腎鬥士)
2014-09-19 22:44:00有受傷 就有可能是過失傷害+公共危險的肇逃
作者:
tomatoo (茄)
2014-09-19 22:45:00為什麼一定抓得到?
作者: tokyoxlondon (tokyoxlondon) 2014-09-19 22:46:00
受傷也好,賠錢也好,你會是你所樂見的打錯 都不會是你所樂見的
作者: kkmanww (哈哈) 2014-09-19 22:58:00
你可以去報警不小心按錯了 文章不予置評
很好奇~腳踏車沒車牌要怎抓~難不成調監視器要一路調.調到他住家為止?警察會這樣幫你查?失竊車一堆警察都懶得查監視器了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4-09-19 23:00:00抓得到就不會上來問了吧....
作者:
wpn (難得好心人)
2014-09-19 23:00:00這不是刑案,警察不見得會受理滴。看開一點,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當作是天災吧。就算找到人,報案寫筆錄調解開庭也是有成本的。
作者: kkmanww (哈哈) 2014-09-19 23:03:00
建議你打110留下紀錄 非台南市警局的電話
作者:
wpn (難得好心人)
2014-09-19 23:04:00在台南市打110全部轉到市警察局勤務中心,請就近到茄定打。
作者: kkmanww (哈哈) 2014-09-19 23:05:00
建議打110 不是親自去派出所
作者: colin0000123 2014-09-19 23:06:00
自己是成大學生,真心覺得有些單車騎士真的很危險,每次在大學路都看到學生任意並排超車不顧車道上的汽機車
作者: misheng 2014-09-19 23:07:00
確定是成大嗎?
作者:
scps14 (重新飛翔)
2014-09-19 23:07:00你怎麼知道是成大同學?另外沒人受傷不算肇事逃逸吧 而且你都破壞現場了報警也來不及吧... 另外你還要舉證那條刮痕是他刮的而非本來就存在
作者:
lastroom (伊達伊達碰碰)
2014-09-19 23:09:00備份先~
作者:
scps14 (重新飛翔)
2014-09-19 23:10:00最後你也沒有行車紀錄器 對方沒有車牌 以你沒受傷為前提應該是民事 民事訴訟好像要自己蒐集證據
作者:
ctx705f (鍵盤小妹)
2014-09-19 23:13:00支持你的行動 其他不予置評 但這種騎士的確滿基掰的
作者:
shenty (我是炫踢。我很善良?)
2014-09-19 23:19:00不必PO文,請直接報警,這種車損多是私下和解寫和解書解決報警的話,警察也是協助和解,對方不太可能被警察罰
作者:
kyuudonut (善良è€ç™¾å§“)
2014-09-19 23:20:00拜託報警! 不要縱容這種人
作者:
shenty (我是炫踢。我很善良?)
2014-09-19 23:22:00沒報警又破壞現場,除非有錄到,路上監視器拍不清車牌的
作者:
CloudJ 2014-09-19 23:22:00雖然說他跑掉很不該 但說實話 不會有前科跟肇逃問題
作者:
agil99 (cestjolie)
2014-09-19 23:23:00原波是說疑似成大學生&騎車轉進成大校區,並沒有說一定是
作者:
CloudJ 2014-09-19 23:24:00hung7818 你找一下法條再來說吧 對方是"單車"唷
作者:
shenty (我是炫踢。我很善良?)
2014-09-19 23:27:00調過大白天的監視器,根本只有320P。
作者:
taidy (我家有個好動寶寶..^^)
2014-09-19 23:34:00說真的,在大學路最怕遇到逆向的單車..特別是從巷子口出來時
作者:
james21 (天佑臺å—)
2014-09-19 23:35:00直接報警給他爽快不是最快嗎
作者:
taidy (我家有個好動寶寶..^^)
2014-09-19 23:36:00依我的經驗..若是被單車撞,他人沒事就算萬幸了..
作者:
pttaa (被人罵不能旺旺叫)
2014-09-19 23:36:00刑法185-4是針對有人傷亡的情況,沒人受傷請參考道交62
作者: albert0208 2014-09-19 23:40:00
犯了錯就要承擔責任 原po氣頭上用錯辭是討論的重點嗎?怎麼一堆鄉民在那邊混淆焦點?
作者:
zhcdog (朱狗)
2014-09-19 23:46:00你如何知道對方是成大學生 說不定是自知自己刮到車 情急之下轉進勝利校區 故布疑陣 狗急跳牆 誤導你方向
作者:
taidy (我家有個好動寶寶..^^)
2014-09-19 23:53:00原PO真的很倒楣..但除非現場逮到人..啊不然難度真的很高..
作者:
taidy (我家有個好動寶寶..^^)
2014-09-19 23:56:00如果行車記錄器有照到臉拍的清楚的話..或許還有機會
作者:
KoWenJe (柯批)
2014-09-19 23:58:00他用錯辭不是重點啊 但2總可以按吧 還在那邊一定找的到XD
作者:
brella (府城嚴選臭懶趴)
2014-09-20 00:01:00報警和發文是兩件事,發文不代表沒報警,反之亦然。
作者:
scps14 (重新飛翔)
2014-09-20 00:02:00對不起,我印象沒錯的話,原PO的標題應該有修改過另外 查到的法條是寫有人受傷才會有刑法和肇事逃逸的問題
作者:
scps14 (重新飛翔)
2014-09-20 00:06:00腳踏車真的只能當場逮人 不然這種沒受傷得很難抓吧...
作者:
ahliang (MISS -6)
2014-09-20 00:07:00真的找不到,警察會幫你積極找出來嗎?想想吧!找關係請警察幫你找都不太可能了!只能說他的行為很惡劣!沒當場處理真的困難度頗高!不要遇到最好,遇到了真是鎚心肝!別把臺灣警察想的無所不能,換個角度想!
作者:
truffaut (Bon Vivant)
2014-09-20 00:12:00如果不是成大學生 那元PO要道歉 就單車騎士就可以了說不定是富近高中生
作者:
ahliang (MISS -6)
2014-09-20 00:13:00如果你是警察,你會怎麼做?我遇過住家失竊案都愛理不理!
作者:
KoWenJe (柯批)
2014-09-20 00:26:00拜託..."校園內"機車汽車可以暢行無阻是一件很扯的事好똱三年前有個同學夜深想回宿舍在長榮路大學路交口被酒駕撞
作者:
KoWenJe (柯批)
2014-09-20 00:28:00死都忘了嗎 大學路勝利路長榮路早該全封起來 或是限速30
作者:
KoWenJe (柯批)
2014-09-20 00:29:00之類的 誰跟你學生是路霸 那本來就是他在校內的路好嗎zzz
不過這個沒第一時間找警察和攔住對方通常都沒什麼機會
作者:
Xaotic (Xaotic)
2014-09-20 00:32:00監視器畫面公布指認就很好找了同學一定看得出來查監視器也有機會知道他住哪個宿舍
自己認賠吧!通常找不到的,監視器很多都是好看來的,剛好"角度"沒拍到,我也曾經是個受害者還車頭全毀
快點報警!!!勝利跟大學路交叉口 騎腳踏車的根本就是白木 明明綠燈給行人走的 腳踏車也跟著騎過馬路
作者:
poming (一休)
2014-09-20 00:42:00警察不會幫你沿路調閱監視器吧~何況有的是裝來裝飾的
作者:
LWK (LWK)
2014-09-20 01:01:00台南用路人法治觀念薄弱,今天早上才看到一個後甲國中老師違規紅燈左轉慢慢盧進校門,完全不管對向直行的用路人。
作者:
ap4318 (gorockboy)
2014-09-20 01:01:00現在智商跟水準早已不相干,支持找到元兇
作者:
cpks (123456)
2014-09-20 01:20:00紅的明顯 搞不好人家受傷 結果你付的和解金還比較多XD
作者:
Xaotic (Xaotic)
2014-09-20 01:23:00樓上你以為受傷就無敵了嗎
作者: dear0729 (縹緲的風) 2014-09-20 01:56:00
不會有刑事責任只有民事~多讀點書好嗎...
作者:
q111175 (自助而後天助)
2014-09-20 02:07:00警察最會吃案了最好會幫你認真找= =神豬出事的話還比較可能
作者: nash121212 (王八蛋) 2014-09-20 02:47:00
車禍人走了不是就算肇逃嗎??跟有沒有受傷什麼關係??只是車主移車好像也會被罰的樣子
作者: bolieau 2014-09-20 02:56:00
可以請問一下nash是在哪裡看到的嗎? 還是腦補呢?
作者:
k5792688 (k5792688)
2014-09-20 03:09:00呵呵.有乙式就出險算了
作者:
wen46483 (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
2014-09-20 03:48:00直接報警就好 講那麼多幹嘛 還在這po文
成大學弟腳踏車亂騎的真的很多!上次就有搶快吃對向結果讓一個太太急煞又撞到我又撞到他又摔倒結果自己年輕爬起來就跑留下太太坐在地上
作者:
KT77 (小布)
2014-09-20 04:28:00不可能找到人的……而且沒有行車紀錄器也沒辦法舉證是誰的
但...可能不只成大...其實很多學校週邊都這樣子
作者:
SDNS (ここには神さまの殿堂)
2014-09-20 07:14:00支持一下 但我認為找不到 腳踏車可沒車牌
作者:
bbbean (...)
2014-09-20 07:56:00他騎單車 你開車 是不會追上去嗎== 單車誰能多快==
作者:
mecca (咩卡)
2014-09-20 08:23:00作者: amethyst116 (紫晶) 2014-09-20 08:50:00
單車不是動力交通工具,何來肇事逃逸ㄎㄎ毀損也無過失罪
作者:
rexdauder (something)
2014-09-20 09:09:00這樣也要辱罵人? 連人家媽媽都問候?
哪裡有辱罵了?也沒問候別人娘親啊!rex大是在激動什麼?
作者:
ChuChuCat (ChuChuCat)
2014-09-20 09:42:00台南人騎車不意外阿 直接報警就好不用上來哭哭了
作者:
Misako (未佐子)
2014-09-20 09:48:00看討論串真的知道現在人的水準,撞到人或東西有受傷或損傷要道歉要負責不是做人的基本道理嗎,談到法律已經是最底限了,還要挑剔是能告什麼不能告什麼,這不是助長自己和他人的僥倖之心嗎
作者:
ChuChuCat (ChuChuCat)
2014-09-20 09:51:00別說水準,還有人文盲看不懂文章的哩,到底哪裡辱罵XD
只是就事論事這樣不構成刑法肇逃阿! 該道歉賠錢還是要負責
作者:
KoWenJe (柯批)
2014-09-20 09:59:00某醜貓又出現了 對他來說說人拉機都不算辱罵
作者:
ChuChuCat (ChuChuCat)
2014-09-20 10:01:00別再鬼叫啦 台南人 人肉實力強點再來 等你唷^_<
作者:
KoWenJe (柯批)
2014-09-20 10:04:00哈哈 台南人肉搜能力跟你的臉皮哪有得比 倒是你的名字曾經出現在數字版的某篇文章裡面 可沒人要搜你 哭哭
作者:
aa08175 (Q小賢)
2014-09-20 10:54:00直接報警阿== 況且這又不會有前科
作者:
ALEGG (吃我的波紋啦)
2014-09-20 11:01:00有貓必噓 吃飯沒冷氣吹真是委屈你了
可以不要動不動就說台南不意外台南不好,不喜歡你可以搬走,我是台南人,我以台南為榮。看到你的留言真叫人火大
作者:
y387589 (超級喜歡于小文)
2014-09-20 13:19:00啾啾貓好久沒出現了
作者:
NiHowMa (你好嗎?)
2014-09-20 13:53:00快去報警 給你500元 快去
作者: yaosen (風一樣的小孩) 2014-09-20 14:18:00
如果這麼在乎怎麼會來po ptt 而不是去報警...
作者: yaosen (風一樣的小孩) 2014-09-20 14:39:00
或許是吧,但還是覺得如果吞不下這口氣,還是去報警的好
作者:
OO2 (王小虎)
2014-09-20 14:49:00有當下報警嗎 之前也有一個南一中的小弟弟違闖紅燈 頗ㄏ
作者:
q504658 (KerKer)
2014-09-20 15:15:00頗呵 進成大就是成大學生? 什麼邏輯
作者:
gedicht (Sebastian Deisler)
2014-09-20 16:23:00對不起看到背上前科我就想噓,警察找到人也是做筆錄後勸你們和解為主,現在閣下擺明是要告人囉?
作者:
gjcl6 (789)
2014-09-20 16:34:00從這篇推文就可以看出現在人的水準根本科科
作者:
Xaotic (Xaotic)
2014-09-20 17:59:00因為會用ptt的多數都是...
作者: tokyoxlondon (tokyoxlondon) 2014-09-20 18:57:00
如果要提告的話,我馬上就會提告了PO這篇文章,主要是希望這位同學對自已的行為負責至於警察要不要辦,那是警察的工作如果大家覺得警察不會辦案,那是代表著什麼?不覺得間接的罵到自已的家鄉了嗎?? 真令人哭笑不得文章的精神在於「勇於負責」這位肇事的同學,不要惱羞成怒,用id嘘文阿
作者:
ChuChuCat (ChuChuCat)
2014-09-20 19:27:00這個板的程度就是這樣 明明提告是正確的硬要嘴砲還有一堆閱讀障礙的也來亂 都講疑似了 看不懂嗎xd台南的交通只要有眼睛的都看得出來 還真別說阿~~
樓上我建議你去八卦板戰才會被推爆 在台南板戰台南根本自討苦吃...
作者:
KoWenJe (柯批)
2014-09-20 20:05:00好無聊噢 醜貓講來講去就那幾句話 完全沒戰力 給他一個넱推表示已讀好了 另外原po 你遇到這件事想討回公道是一回1事 可你說不要腦羞而... 代表你也知道你這篇根本故意打成這樣 你被撞干人家媽媽屁事 要是我是兇手看到你這篇根本zzzzz最後再給某貓ㄧ句話 去把文章看清楚 他第二句就打一位從.....的成大同學 這應該很明顯是肯定句吧 還是你國中老師比較爛導致你現在到處秀下限???
作者: frankchin (chin) 2014-09-20 20:29:00
成大法研來參戰嚕~ 好啦前面都教完原po了,哥只是來看
扯到媽我是覺得真的很無聊在fb發就算了,這裡不是個版XDD
作者:
zz45698 (我)
2014-09-21 13:49:00去成大散步的路人不行嗎
作者:
m8134 (m8134)
2014-09-21 19:08:00我騎腳踏車逛過一小時哈佛 所以我也是哈佛學生
作者:
SS327 (蛋頭)
2014-09-21 20:09:00有啥好噓的 絕大部分都成大的學生
作者:
saul17 (阿堯)
2014-09-21 20:50:00仔細查某貓一下,他是住新竹耶,跑來台南版欠噓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