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間在長榮路的飲料店最近分別在 Gomaji 和 17 Life 做團購,
以60元購買一張兌換券,即可抵店內100元等值消費金額,
使用辦法中對消費品項並無特別規定,看起來是很划算
去的時候,看了MENU,要點鍋燒麵(定價65元),店員說使用團購券的,
鍋燒麵要算70元,要點香脆薯條(定價40元),店員說使用團購券的,
香脆薯條要算55元,店員還強調說份量會加大!?
這些在團購消費說明完全沒註明,個人也完全看不出有增加多少,
為什麼不用原價做原份量?感覺又是一間玩不起團購又愛玩的店
不禁想起以前的新聞,有台北的熱炒店,先利用團購打折促銷,
到時再把菜單單價提高
http://ppt.cc/Gjwh
想不到台南也有這種店,利用團購價吸引客人購買,上門時再把單價提高,
說會加大份量,玩兩面手法
依個人買團購的經驗,有些店家確實是會在商品上低調的縮水,
也有店家卻是無差別的貨真價實,這些客人一切都看得很清楚
如果有些品項利潤較低,無法做團購,乾脆事先標註清楚,限制兌換品項
不要事後才要加價(這些品項都還是團購廣告的推薦品項!)
店家做團購原本是要想擴大客源,打知名度,偏偏有些玩不起的店家,
卻因手法拙劣招致來反效果
節錄上述新聞的最後一句話"消基會董事長蘇錦霞批,店家與團購平台若不處理,
可能涉及廣告不實,最高可依《公平交易法》罰2500萬元罰鍰。
行政院消保處副處長吳政學說,消費者可向消保官申訴。
民眾楊慶元說:「店家負擔不起成本,就不要推團購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