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租屋合約到期,想要找房子搬家,
但剛好找到的房子,是委託仲介租屋。好像是林媽媽租屋。
仲介在成交時卻要收取我首月一半的租金為佣金,
但先前也曾租過房子,好像都是房東支付一個月。
因先前尚未委託仲介租房,仲介收取這月租金額的一半合理嗎?
租房子的人要支付月租,還要支付押金,就夠吃力了。
還要支付仲介佣金,這樣對嗎?
請問有人有類似經驗嗎?
作者:
TurTao (偶速小海龜)
2014-11-28 07:26:00收取傭金合理,但應該是去跟房東收吧?!
一般仲介多是收房東1個月 租方半個月 +起來一個半月
作者:
TurTao (偶速小海龜)
2014-11-28 07:31:00但這部分你要跟房東協調吧....上來說也無濟於事
為上限,租方有時仲介不會收 不過林媽媽是專門做租的
作者:
toycar (阿車仔是羽球幼幼班 )
2014-11-28 07:33:00這租屋的仲介傭金, 算一算 %數不低 耶...
法律規定一個半月為限 他收是合法專做買賣的仲介 租件大多只做店面或廠房比較貴的一般住屋租件 只幫朋友找吧.. 因為後續有事情會很麻煩
作者:
TurTao (偶速小海龜)
2014-11-28 07:38:00租出去拿了仲介費就跑了,誰管你後面有沒有問題...但收1.5仲介費確實合法,只能說妳沒有先看清楚條款
忡价說去接洽房東和帶看不同人,所以要房客去支付。但這好像在房客權益上有點損失。所以才來問一下。
我就處理過 換燈泡 水電壞掉 隔壁鄰居太吵這些都是房東才能處理的 房客還是習慣打給仲介分開發跟銷售 因為業績要對拆 銷售沒收服務費的話拆完就剩沒多少 所以林媽媽有規定一定要收吧
我是在網路上看到的,打電話去,人中介帶看,我完全沒看什麼條款,因不是我委託找屋的。所以才覺得奇怪。我認為是收入方支付,怎麼是消費方支付呢?
作者:
TurTao (偶速小海龜)
2014-11-28 07:45:00收這錢確實合法,但這算是網站陷阱,因為沒有明文寫上找遍林媽媽的網站都沒有寫這種事情,科科....上一次當學一次乖,下次找591這種直接對應房東的吧另外shild76321修電燈也只是轉給房東吧? 又不是你去修...
如果這是合理支付的,當然我找到合意的房子,我會願意支付,但若別人沒這樣,只有我這樣,就相對有點委曲了。因半個月房租,對一個租屋的人,也是負擔。
作者:
lurba224 (=____=)
2014-11-28 07:49:00正常,但是應該要在跟你接洽的時候就講會比較好
作者:
lun1110 (Lun)
2014-11-28 07:52:00是我就不租了
我去修過幾次在跟房東請錢喔 房東住外縣市的學生宿舍可以直接找房東出租的能省掉這筆錢
作者: yonjay (小傑) 2014-11-28 08:53:00
收費是合理的...但是價格可以談
作者:
p30226 (信心阿達)
2014-11-28 10:14:00有透過仲介的房屋 請記得換鎖..
作者:
sytang (月光邊境)
2014-11-28 10:32:00當初帶看時 沒有說清楚吧! 仲介是雙邊收錢沒錯
有的會註明誰付仲介費,有的要自己問,反正只要是透過仲介就要注意
作者:
k382214 (張嘻嘻)
2014-11-28 11:55:00是房東要付不是租客付
作者: fiifaa 2014-11-28 12:25:00
最近也在找房有一樣的疑問,之前也曾透過林媽媽找,但是跟房東收的。不知為何現在不同
作者:
pccuupway (Chickenfoot)
2014-11-28 12:59:00還有遇過要收兩個月的勒
作者:
ChuChuCat (ChuChuCat)
2014-11-28 16:13:00收錢本來就是應該的 那是房東不願意吸收轉嫁到房客身上不然你以為房仲帶你看房子看身體健康的喔反正這筆費用一定有 看是房東給還是自己給 就這麼簡單
作者: i77510 (武) 2014-11-28 18:05:00
到一間公司,取得他們的資訊或物品,就跟到商店買東西一樣,要付費很正常.我本身也是租屋的仲介,我常跟客人舉例,假如今天我住在台北如果都是自己花時間跟交通費下來尋找,那些費用與時間都是遠超過這個服務費的,而這服務費就是花錢支付我們的時間、油錢、篩選的費用,物件的開發其實不容易.假如覺得這筆費用不合理,其實也可以自己找房東自租的案件但找房東,不見得會租的比較便宜,畢竟租屋搶的是速度,能殺就殺,差一兩千塊,對我們來說影響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