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食記][中西] 食內嗑‧泰式小食肆~銅板價免揪團!

作者: marser1018 (梅景櫻雪)   2015-02-27 23:49:05
借由這篇問個問題:
如果我沒看錯版規的話
版規是這樣寫的:
分享食記請注意食品需為台南產品
連鎖店若是廚師不同或店別不同 造成口味差異則不在此限
但若連鎖店是全台統一中央製造 則非台南專屬食品
試吃試用文請務必標明(試吃)(試用)
未坦承遭檢舉者將劣文水桶
也就是說如果有標注是試吃文的話那就可以在台南版PO對吧?
那麼針對某些早就知道是試吃文ID所PO的文章一直攻擊的意義何在?
就像這篇原PO發文的標題有兩種,一種是寫試吃,一種沒寫
試吃的還沒看其實都可以先打個折扣了,進去看到推文有人說很難吃就知道這家店有爭議
標題沒寫試吃的看看再看推文就大概心裡有數了
有人會說就算沒寫也一定是試吃文
邏輯上來說應該是懷疑的人要舉證檢舉才對吧?
坦白說這個ID發的食記的店家我並沒有全部吃過
因為看一看我自己就先過濾掉很多店了
少數去過的幾家可能原本就已經被我挑過了所以去了吃一吃也覺得很OK
雖然也有在某家店吃到鋼絲這種事情發生啦XD
如果台南版的版友真的那麼討厭試吃文
我倒覺得可以建議版主辦個投票
讓板友來決定試吃文存廢與否
不然明明就是版規允許的文章卻搞得好像罪大惡極也是很怪的事情
作者: finzaghi (琴之森)   2015-02-28 00:06:00
基本上那個id之前不會寫試吃 而且會整個網誌複製貼上所以才會引起很多人的反感試吃後面不註明是試吃不過她是有在改進啦 所以最近我也都沒噓她了頂多看看就好
作者: yago (☑台南彭于晏)   2015-02-28 00:14:00
有人檢舉我才看,不然第一句自以為可愛的以兔自稱我就左轉了已寫信給原po了,sop是這樣啦,大家覺得業配,承認補試吃,沒事大家覺得業配,不承認,那就當廣告刪文大家覺得業配,裝死,水桶+劣文食記寫得客觀公正,大家會看寫得自嗨、歌誦、捧高,只會更多反效果倫敦男孩的文章可以做為指標
作者: longloveyu (yu)   2015-02-28 00:23:00
我覺得試吃文是廣告,應比照交易文,限篇數
作者: yago (☑台南彭于晏)   2015-02-28 00:33:00
沒人檢舉倫敦男孩的食記,卻很多人覺得這篇業配,是否是原po本身的問題呢?
作者: ontherun3325 (52694)   2015-02-28 01:12:00
狡兔必噓
作者: longloveyu (yu)   2015-02-28 01:14:00
因為寫得太浮誇 廣告不實!廣告不實是有罰則的吧(?)
作者: sally222280 (大葵)   2015-02-28 01:21:00
照這個id去吃過兩間,都地雷,之後看到都當反指標
作者: QkooQ (對不起,小意外)   2015-02-28 01:46:00
連面紙盒都寫的上去,大家覺得咧…
作者: cdocs (skipper DOCS)   2015-02-28 07:03:00
樓上正確,受害者+1,吃完會想罵人
作者: together1090 (倍)   2015-02-28 08:40:00
有遇過惡質的葉配,會打電話到店家要求幫忙寫文章賺錢,但如果店家拒絕就會吹毛求絲,說那間爛評
作者: bluevivi (藍色天空)   2015-02-28 11:43:00
受害者+2!! 某間新開滷味跟男友去過之後就不想再去了!!不只面紙盒,連筷籠都能寫…是怎樣
作者: peanuts8566 (Rycbar1.2.3! )   2015-02-28 15:10:00
個人覺得就讓他po,他不po哪知道是地雷 XD相對的,如果有用心的老闆就不會找專po地雷的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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