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求] 3/2晚 長榮路二段與32巷行車紀錄器

作者: rasberryy (李杯卡)   2015-03-08 09:17:06
幫高調,朋友很需要幫忙,請讀完文章後廣為周知
三月二號晚上八點多接近九點時。
我們在長榮路二段和32巷交叉口發生車禍,
開始是我們在32巷等紅燈,因為等了很久,
起步時還與朋友確認了:「誒確定我們綠燈吼」
後座朋友說:「對拉!你再不走後面的車就要撞你了」
於是乎我看了一下後照鏡,確認了有車輛緩緩向前駛,
我才前進。不料出發不久,即被一檯銀色轎車撞翻,
速度實在是太快太快,飛出去的時候我什麼也來不及反應,
隨即我爬起來看見朋友倒在地上哭痛,完全起不來,
而闖紅燈的車主,坐在車上搖下車窗看著我們什麼也沒說,
我太激動了:「你為什麼要闖紅燈啊!!!!!」
肇事者:「對不起,我沒看到! 不好意思,請問可以借我過嗎?!」
完全不顧車輪前的受害者,肇事者還把車往前嚕,想把車靠邊停!
我真的太生氣:「你可以不要再開了嗎!你知不知道你要壓到人了!可不可以先報警!」
肇事者:「喔喔,可以啊」
然後便一直坐在車上不知幹嘛,我朋友太痛一直喊叫,
我受不了用流血的手掏出手機自己叫了救護車,
然後問肇事者說:「你報警了沒?!」
肇事者:「沒人接誒!」
這時路人前來幫忙指揮交通,叫他下車,
並阻止她再移動車輛,因為肇事者早就又把車子往後擼了一小段。
警察也是旁邊水果攤的店家幫忙叫的。
救護車來後,我看我朋友實在是太痛了,
完全無法自己去醫院,路邊又都好心人確認肇事者無法離開後我也上了救護車。
急診診斷出我朋友鎖骨斷了,我的右半邊臉腫到變形,
眼睛充血,兩人接出現了腦震盪狀況,嘔吐噁心。
我爸問:「對方有沒有行車記錄器?」
警察說:「有!但她放在車椅上,她說她沒再用。」
警察先生接著表示附近沒有路口監視器。
直到我們出院肇事者李小姐都沒出現,也無消無息。
突然在筆錄前一天我接到一個自稱李小姐保險員的人來電,
說我們想和解時再打電話給他
我茫然了,車禍過後我完全沒看過肇事者,
突然變成想理賠時在自己聯絡保險員?
我問:「請問對方會去做筆錄嗎?」
保險員:「李小姐會啊!但那又怎麼樣呢?你們是分開做筆錄的不是嗎?」
現在我們做完筆錄了,肇事者李醫師也不承認他闖紅燈,
當天對方保險理賠專員態度非常不佳,
甚至說我們不能證明他闖紅燈的話,理賠就是五五分啦!
我們根本都還沒說要賠多少,被撞成這樣一句關心都沒有,
就一副好像別人要坑他們一樣!
請大家幫幫忙!!
如果有
三月二日晚間八點多接近九點在臺南市長榮路二段與32巷路口
有拍到事發過程的行車記錄器檔案可以提供給我們!
請聯絡以下臉書ID:
Lu Wan Wan 電話 0934000816
https://www.facebook.com/wanwan.lu.3
方瑄
https://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100005958605648
感謝大家!
作者: lun1110 (Lun)   2015-03-08 09:22:00
超過份的駕駛...可惜我沒經過>"<
作者: u03c0400 (小宅宅)   2015-03-08 09:28:00
太超過了!高調
作者: nacoyow (夢遊上班族)   2015-03-08 10:18:00
那個小路口的紅綠燈不能參考,只能用自己的雙眼確認…
作者: namie27 ( )   2015-03-08 10:30:00
幫高調
作者: k5792688 (k5792688)   2015-03-08 11:43:00
你自己是不是綠灯不知道,往前騎時,沒有看到對方急駛而來?
作者: Haoua (Haoua)   2015-03-08 12:18:00
高調
作者: rasberryy (李杯卡)   2015-03-08 12:30:00
我直接幫忙回答k大的問題,即使是K大說的這種情形也是對方的錯而非綠燈直行者的錯,我行駛的朋友是確認綠燈之後往前騎,注意路況這種事情如果不是對方開太快,不太可能沒有注意到就噴出去了
作者: k5792688 (k5792688)   2015-03-08 12:52:00
去跟承辦員警說,你們要提過失傷害告訴
作者: rasberryy (李杯卡)   2015-03-08 12:59:00
謝謝k大,已轉告朋友,謝謝你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5-03-08 13:12:00
建議妳把前段刪掉,前段描述就是未注意車前狀況,妳若去做筆錄和鑑定會皆按此言,等鑑定結果出來不可能0責任有興趣站內討論
作者: hoinoi (光羨慕是沒有用的)   2015-03-08 22:37:00
這個情況,由於沒有監視器畫面,警察的初判表可能也對你和解不利,建議直接提告。你只要提告,法官會要求車禍鑒定,那個就不是警察來做,是鑒定小組做的,他們也會詢問目擊者,比較有機會讓對方認罪。千萬不要接受對方五五分的理賠,面對不認錯的駕駛,提告就對了。我去年十一月在臺南的車禍我這個月也要來跟對方保險談和解了,如果對方態度不好我也是會提告。共勉之,有問題可以問我。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5-03-09 00:00:00
鑑定小組??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吧~~原po過失傷害告訴期為6個月,妳若真要告,等檢察官起訴,進法院後法官會窮盡一切可能使兩造和解~妳現在該做的不是直接去告,而是先算出欲求償金額後與對方交涉,並在交涉之時全程錄音,如此將來也好當證據,看雙方對金額差距多大再進行之後對策本件妳不可能全無責任,此只是過失責任的比例分配而已
作者: hoinoi (光羨慕是沒有用的)   2015-03-09 13:07:00
對方保險專員都說五五了 被害者怎麼可能接受?現在沒監視器 沒行車紀錄器 對方絕對咬定自己沒闖紅燈對方咬定五五 樓主你朋友若可以接受我也沒辦法了~~做車禍鑑定 才有可能把責任釐清 你可以自費3000做也可以提告後 法官會吩咐下面去做 就不用你出錢如果你不提告也不自費做鑑定 對方只賠五五 你要和解也行啦一切看你自己 我只是覺得肇事者態度太差 專員也很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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