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不讓咬人事件重演》台南體育公園 野狗

作者: TurTao (偶速小海龜)   2015-03-16 21:53:45
《不讓咬人事件重演》台南體育公園 野狗「只出不進」
二月底,南區體育公園野狗連續咬傷人事件,後續處理方式引發地方里長與動保團體成員
對峙,動保團體主張狗流浪不是罪,要求帶野狗結紮、送養;里長要求全數捕捉移置、專
區管理。市府動保處做成六點決議共識,體育公園區域野狗「只出不進」、
愛心人士須「圈養」、限制狗不得在外遊蕩。
昨天下午,市府動保處邀集市府相關單位、動保團體成員與南區里長針對體育公園野狗咬
傷人事件討論後續處置作為。動保團體成員徐滿惠堅持流浪狗沒罪、狗與人的生命一樣重
要,應尊重狗命,要抓就抓有攻擊性的問題犬,不要隨便亂抓。
竹溪里長王璟瑞激動地說,因為發生野狗連續咬傷人事件,不得不激烈要求市府斷然處理
,該區域野狗必須全數捕捉,可專區管理,有些流浪狗還可訓練成工作犬,許多工廠、魚
塭會想認養。
動保處副處長吳名彬根據各方意見做成決議:
一、體育公園野狗採「只出不進」方式減量,動保團體施作的TNR犬隻不得回置該處;
二、在該處捕捉的野狗,動保處會提供認養、不會安樂死;
三、該區減量後的野狗,愛心人士如欲餵養應採「圈養」方式,
限制犬隻不得在外遊蕩,圈養地點應與土地管理機關體育處及殯葬所協商同意;
四、請體育處及殯葬所協助裝設監視器,嚇阻及供動保處查緝棄養犬隻行為;
五、請里長及區公所協助宣導、舉發棄養行為,動保處可提供檢舉獎金,杜絕棄養行為;
六、對於有攻擊性、危害公共安全的犬隻,動保處仍應捕捉。
原來早就有措施了
水啦,尤其是1、3點,更應該施行到全台南(甚至全台灣)
作者: luckyls (lala)   2015-03-16 22:27:00
鹽水溪堤岸的狗也應該比照辦理
作者: sa730923 (阿友)   2015-03-16 23:35:00
支持樓上+1
作者: lovecard (田野中的寧靜)   2015-03-16 23:41:00
終於有重視了,原本還以為政府瞎了到處是大便誰想去,騎車過去還要被追!
作者: sunny917 (晴晴)   2015-03-17 13:04:00
體育公園那塊著實滿恐怖的....推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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