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國民年金的受惠者
但不是超過65歲可以領錢的那種
而是遺屬年金
剛查了一下,國民年金是97年10月開辦的
也就是2008年,剛好我高中畢業
而我大二的時候,我爸過世
剛好也是10月
因為私人因素所以我爸媽沒有保勞保
他們也是屬於那種不繳國民年金的人
覺得健保都在喊著要垮了,國民年金感覺也會垮
所以在97年到99年我爸媽都沒繳過國民年金
99年我爸過世,去政府機關跑大地遊戲的時候
忘了是哪個機構的人拿了一張國民年金催繳單給我
我記得金額差不多一萬七,因為我媽拿一萬七給我去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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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查了一下,每人應繳674
我爸過世距離國民年金開辦剛好兩年
674*12*2=16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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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我們領到了國民年金號稱會給的喪葬給付和遺屬年金
我記得我爸喪葬費花了將近三十萬,不無小補啦
加上其他伯伯和姑姑也都有贊助
叫我們小孩不用擔心,專心唸書就好
我媽反而只出到庫錢的部分而已
會記得是因為我媽說這是要給老杯的錢不能讓其他人贊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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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查了一下
104年以前每月投保金額為17280,給付五個月
所以我們領到的應該是8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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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遺屬年金部分
我們家三個小孩,統一匯入我其中一個沒在動用的戶頭
一個月4500,等於一個小孩1500
但是如果你家只有一個小孩,那就是3000
如果有五個小孩,那還是只有4500
領到25歲或是沒有念書,所以我25歲之後就剩我妹在領
麻煩的是,超過20歲之後
每學期都要補上在學證明去勞保局,不然會被取消遺屬年金
因為他會假設你畢業了
不過勞保局都會打電話問你是否有在繼續念書
然後會要你補上在學證明
不會沒有通知就突然取消你的遺屬年金
再者,假設九月開學你沒有補在學證明
九月底發現遺屬年金沒有入帳
去勞保局補上在學證明後
十月他會發下當月的遺屬年金還有之前沒給你的
如果有打工,勞保投保金額超過標準一樣沒得領
這個標準是老杯過世時的國民年金投保金額
101年開始遺屬年金漲價,最低3500,最高5200
也就是如果遺屬只有一人可以月領3500
超過一人,大家加起來也只能領5200
像我家三個小孩,就等於一人領1700左右
一直到我研究所畢業都還是每個月看著遺屬年金入帳
但是像去年我伯伯過世,國民年金就沒有人要繳
其一是因為他沒有結婚,女朋友不是配偶
雖然我小時候他們就在一起了
但是沒有婚姻關係.繳了年金那個阿姨還是沒錢領
其二是沒有子女、沒有父母(爺爺奶奶都過世了)
而兄弟姊妹如果要領遺屬年金的話
需要是靠伯伯撫養,或者無謀生能力
或者55歲以上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國民年金投保金額
我姑姑們都還沒55歲也沒辦法領遺屬年金
所以乾脆放著不繳,但現在是還沒聽說有催繳什麼的
至於我外公則是我阿母有幫他繳
繳沒幾年就開始領國民年金
我阿母是覺得有回本啦....不過她沒有繳自己的就是了
因為她覺得再怎麼領也不會回本,畢竟她離65歲還有20年XD
依照上面三個故事我歸納出的結論就是
國民年金適合繳沒多久就65歲或者過世的人
對不起我不是要烏鴉嘴,
但是從我爸的例子來看是繳的蠻划算的
※ 引述《c007 (123)》之銘言:
: 會有這個疑問是想跟台南的版友討論
: 本身已經27歲
: 從25歲開始勞保局都會寄單子來
: 但是本身的工作
: 是鏡片業的批發
: 有種是公司幫您保勞保 薪水可能就會19xxx
: 自己一個月定時自行處理健保的話 薪水就是固定22000
: 由於薪水是現領(現金)
: 其實跟一般有些沒有工作或自家開店一樣意思
: 國民年金每二個月都會寄單子來
: 健保則是一個月
: 健保因為自身健康或就醫一定會繳
: 但另一個國民年金我完全不懂概念
: 是要活到65歲才能開始〝動用〞25-64歲的資金嗎?
: 有因為有繳二年了
: 請問大家都是如何面對這些單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