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104年4月1日
發文字號:南市警交字第1040174xxx號函
敬啟者您好
您於104年3月28日向本市市長信箱反映事項(案號:B-66xxx),轉由本局辦理情形,茲答覆
如下:
一、 有關反映本市常見有汽車駕駛人於永康區中山南路從中華路段至勝利路段、成功路
出火車站至海安路口、北門路客運站至北門園環等沿線,任意占用外側道或機慢車道違規
臨時停車,造成機車與汽車爭道,影響用路人行車安全順暢,希警察能「嚴格取締」、以
「強制開單」取代柔性勸導一節。查本市為臺灣最早開發的城市之1,素有文化古都之稱
,近年來市府積極推廣城市觀光,帶動返鄉、旅遊、購物的車潮及人潮湧入,使原本規劃
就比較狹窄彎曲的道路,交通秩序呈現更為飽和壅塞狀況。為維持市區道路行車順暢及提
升為民服務效能,本局目前以臺南市區主要道路及民眾反映案件為依據,於臺南市區違規
停車嚴重時段和地段執行強力取締違規停車威力拖吊工作,您如發現交通違規行為請即撥
打110或交通警察大隊電話(06-2629393),由員警趕到現場取締,以即時維護民眾行車安
全。
二、 另104年度迄今,本局舉發各類交通違規共計5萬5,159餘件(含違規停車),惟仍有少
數民眾圖一己之便,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本局將責由轄區永康、第一、
第二、第五警察分局及交通警察大隊,加強督飭同仁執行各項勤務,遇有交通違規事實,
應即加以嚴正執法取締,合符公平正義原則。並持續執行推動各項交通執法專案(加強取
締酒後駕車勤務、防制危險駕車、闖紅燈、逆向行駛、淨牌專案、重點地區加強占用行人
道違規拖吊等),提高執法強度及頻率;另將「加強交通安全宣導」,以導正民眾正確用路
觀念,期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保障民眾行車及生命安全。
三、 感謝您對市政交通工作的關心,如您仍有疑義,歡迎來電指教,請逕洽本局交通警
察大隊執法組,小隊長陳國祥聯絡電話:06-2620488,敬祝 健康平安。
這是我今年3月反應市長信箱的回信,我只能說:還是需要大家多努力,
雖然偶爾也看到辛苦的警察在取諦,但是終究還是需要廣大市民的配合,
不過我還是覺得怪怪的:市長真的有看到這些市長信箱的信件及處理的後續報告嗎?
台南是文化之都,怎麼會在交通的秩序讓人覺得似乎把「教養」都藏起來了呢?
當然,市府在停車場的規畫還是讓人覺得完全狀況外,
比如說:想去中正路與西門路的麥當勞吃午餐,停車格少得早上就被停滿了,
難不成我要停到海安路再走過來吃嗎?又,想去政大書城看書,只能騎機車去,
否則也是一位難求,台南市的交通真的有太多太多可以發揮的空間了!
拿處理銅像一半的效率來都能有很大的改善吧!賴市長請多看看實際面的事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