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桶 ] 7-3 & 1-9-2

作者: new76azuzk3 (怡)   2015-05-05 09:57:32
【阿亮香雞排 開放台南區域加盟】
原「台南」及「屏東」的阿亮香雞排是老闆特許他的的友人以「阿亮」的招牌
在台南及屏東代理,雖掛有「阿亮」的招牌,味道卻不同,因為許多客人詢問
為何與高雄的口味不同,在幾經考慮之下,為了區別,雙方決定其友人掛牌的
阿亮以「阿力」做為新的品牌名稱,正式與「阿亮」脫離。
阿亮原創始品牌欲在台南及屏東地區拓展,將原阿亮的美味推廣出去,
只要您有好的地點,加上我們的口味,以及專業經驗和教學,
以阿亮在高雄耳熟能想的知名度,阿亮會是您創業最好的選擇!
【特色】
不收加盟金,口味獨特具知名度,專業教學,入手易本金低!
【加盟專線】
07-735-2642 陳小姐
或撥打手機 0910-261-374 陳先生
LINE ID: annychen0609 陳小姐
P.S. 上次發文時,版主將我的標題改成 修改XXX,但我不曉得什麼意思,如果有哪裡
觸犯到板規,希望有人能告訴我是哪邊不對,不好意思。
★以下為加強提醒請勿刪除★
1.發文前請詳閱並遵守板規
2.本類別為台南相關的生活好康、特賣折扣、有用消息資訊使用。
3.台南板友自家宣傳,請參考[自家]相關規定
4.若文章內容條件與台南無相關將不通知直接刪文,請註明區域方便板友
(PO在台南板≠台南點)
作者: skhedy (Scholastica)   2015-05-05 10:00:00
那你怎麼不站內信問問板主……
作者: new76azuzk3 (怡)   2015-05-05 10:06:00
樓上 我沒有想到...我bbs不太會用>< 下次我會記得
作者: Alfreud (as your service)   2015-05-05 10:13:00
要你去看版規X-X-X對應數字就是版規~這不能當情報吧
作者: reesion (阿湯哥)   2015-05-05 10:16:00
理論上求職應該要用[交易],而且要從專板轉入但這篇是徵求加盟,可能要跟yago討論看看如果原po是加盟主,我建議先改成[自家]比較沒爭議
作者: new76azuzk3 (怡)   2015-05-05 10:17:00
請問一下 案什麼鍵可以看板規?按
作者: reesion (阿湯哥)   2015-05-05 10:18:00
板規在最下方[公告] 台南板板規+重大公告+海港餐廳文
作者: new76azuzk3 (怡)   2015-05-05 10:20:00
謝謝樓上! 我研究一下再看怎麼修改
作者: reesion (阿湯哥)   2015-05-05 10:20:00
請先把標題分類的[情報] 改為[自家]吧
作者: bbluejay (哈尼捏捏捏~)   2015-05-05 10:27:00
我看很多阿力招牌寫原阿亮 容易困擾有紛爭
作者: miaomiao35 (整個星群無人不病)   2015-05-05 10:43:00
所以阿亮好吃還是阿力XD?
作者: peanuts8566 (Rycbar1.2.3! )   2015-05-05 10:45:00
之前好像就看過了....是第二次不看板規就po文對吧~
作者: new76azuzk3 (怡)   2015-05-05 10:53:00
樓上先前我不知板規哪裡看 已經得知並修改了回覆miao 您可以比較看看 我們對自家品牌很有信心的當初 阿力也不過是用了我們的招牌!
作者: skhedy (Scholastica)   2015-05-05 10:58:00
不是自介………你真的有看板規了嗎囧
作者: wadd614101 (奇古羅伊德)   2015-05-05 11:11:00
雞排的品質和油越來越...讓我無法再信任,也不會在去
作者: ringlili (Ring)   2015-05-05 11:17:00
看板規先不想再看第三次 不然怒吃阿力(?)
作者: new76azuzk3 (怡)   2015-05-05 11:27:00
天阿 不好意思 已改了
作者: yago (☑台南彭于晏)   2015-05-05 12:43:00
自家,而且po過了,7-3手動置底ˊ_>ˋ
作者: reesion (阿湯哥)   2015-05-05 12:46:00
我以為那篇是你砍掉的?
作者: yago (☑台南彭于晏)   2015-05-05 12:53:00
之前那篇沒意外應該已經砍掉了,應該
作者: reesion (阿湯哥)   2015-05-05 12:54:00
所以是原PO自刪嗎?我以為是你砍的 XD順便問一下7-3的定義是否為自砍再發還是板主砍的也算呢?
作者: yago (☑台南彭于晏)   2015-05-05 13:25:00
如果是板主砍了再po就1-9-2自砍就7-3
作者: new76azuzk3 (怡)   2015-05-06 09:27:00
那我現在要自砍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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