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日報
賄選判刑 2里長判當選無效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2015-05-20
台南地檢署偵辦去年選舉賄選案,總計起訴二十八件買票案件,同時對十一名當選人提當
選無效之訴。台南地院先後已判決十三名里長和樁腳有罪,還有兩名里長被判當選無效。
至於備受外界關注的議長李全教賄選及當選無效案,目前仍在審理中,尚未審結。
由檢方起訴移審法院的二十八件賄選案中,已經有八案十三人在一審判決有罪,其中有兩
案是永康區及歸仁區的議員候選人樁腳以現金買票,另外六件則是里長候選人及樁腳以現
金或禮品買票。被判有罪的部分,法官分別將他們判刑一年六個月到兩年不等,並宣告緩
刑以及向公庫支付五到二十萬元不等。
在被判有罪六件里長賄選案中,白河區昇安里長黃火明及柳營區重溪里長吳桂美兩人,除
了買票各被判刑一年半,均緩刑外,地院也已先後判兩人當選無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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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大議長的案子呢? 什麼時候一審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