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規定 每二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八十四小時
我朋友曾經打電話檢舉台南公司最愛的隔周休明顯違反這個工時
至少要補四小時加班費吧
被檢舉的兩家公司 完全沒有事 繼續隔周休
另外台南工廠普遍用高薪低報的做法 只要查哪家公司薪資都報最低工資的
不就可以去檢查了嗎
不過這個妳就算具名去檢舉了 也是大事化小
申訴多年 最後要你自己查勞保帳戶有沒有多錢 他只會跟你說公司有補了
連發個文告訴你何時補多少勞退帳戶的錢都沒有 還要你自己打去問
你也不知道公司有沒有受罰 其他同仁的勞退帳戶有沒有調整
政府說國定假日遇到周休要補假 慣老闆說本公司沒有再聽那一套的
打去檢舉 結果老闆生氣的開會說政府說不可以不守法 所以調整薪資結構
等於所有人降薪水 假日的薪水變成加給之類的 越複雜越好
總之除非你以後在這些政府說要放假的日子也要來 薪水跟加給才會跟原來薪資一樣
另外性平申訴的朋友 勞工局就聽信在職員工的說辭 證明並無歧視
一堆不爽做走人的員工 通通不用去調查
反正苦主說明後 資方就找新同事做偽證 都是些苦主最後幾個月才來的新同事
"同事證明並無歧視"
請育嬰假被打折扣 最後勞工局說你還是有請過育嬰假啊 沒有不給你請啊
主管說 阿罵出去遊玩幾天 沒辦法帶小朋友 不是媽媽需要請假的理由
主管:"我自己生小孩還不是請兩個佣人幫忙"
主管經過要請產假 育嬰假的風波後 對新同事還裝的一副大發慈悲的樣子
"我不是說女性同仁不可以懷孕 只是懷孕要看時機"
"你只能在寒暑假的時候請產假"
這樣的發言 同事依然作證 公司並無歧視
把人辭退的理由 就說是
1. 教育部的計畫結束的 沒經費
2. 之前業務負責推銷的產品賣不好 不賺錢不需要請業務了
幹 我們繳稅是讓教育部發錢給學校聘請業務幫產學合作的私人公司
賣一些三小果醋 健康食品
媽的教授副校長想開公司賺錢還能用教育部的錢請業務
老師懶得上課就找這些教育部出錢的業務 自己準備教材去上課
還記得提醒員工 以後代課的事就不用寫進周報了
不想用的人就說你的薪水來至一個今年結束的卓越計畫
計畫結束了所以你不用來了
幹產品都賣不好了還能要到更多的卓越計畫經費去賣別的產品
還說公司請來其他的業務都不是賣苦主負責這一塊
這些業務幾乎都是吃卓越計畫的喔
那如果你還會花錢買某某私立科技大學的紫草糕啦 超低溫萃取三小精華的果醋啦
甚麼神仙茶啦 巴西抗氧化白癡飲料啦
記得買的時候跟一些無毒的家啦 還是HOLA說 這是有花我們納稅人預算的私人產品喔
吃了保證心安
經科技大學認證賣不好的啦 好東西不用再請業務了
喜歡相信我們的顧客自然就會追著學校的產品跑
還有 這些吃的已經不需要業務了
該來買科技大學遠紅外線的產品了
另外所有職場上的女性員工 如果你要請 生理假 育嬰假 產假
如果沒有請假系統做紀錄
記得一定要有錄音 或請假單影印之類的 證明請假被拒絕
要不然你請三天被砍到一天的話
勞工局會說 看紀錄就是你請一天 也給你放了啊
資方還很愛說 不是不給你請 只是誰可以代理你
每個人工作不一樣
再私下要求其他同事不准同意代理
朋友家看到一張奇怪的公文
http://i.imgur.com/VXKPgDm.jpg
如果妳會花八九百買一罐醋
我也不會告訴你員工價是多少的啦
因為我不是員工啊 哈哈哈阿
反正這些產品爛到連業務都不再需要了
會買的就是會買
我也不知道大環境這麼差
我們能做什麼
希望大家支持
1. 中學生課程要加入勞基法
2. 超過三個月 就應該視同正職而非聘僱人員
不然做了三四年還是聘僱 政府也帶頭這樣玩
我聽到一個聘僱的出差還要加班到晚上十一二點
主管開會的錄音 真的都是在講屁話 可以講超過一小時
我都很佩服有人可以待四年 哈哈
主管還說:一個大學生在我這邊工作2-3年 ,被挖角後薪水跳5000,還身居要職 ,這是
我很驕傲的。沒辦法我們公司不賺錢 沒辦法留住他
還好朋友假日被要求擺攤 工作 出差 還有工作報告等紀錄
繼續跟勞工局勞動部抗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