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bkjnm (Rick)
2015-07-10 18:13:33故事甚長,感謝大家耐心看完
今天中午ㄧ點多到正新街士久買中餐
店外停滿機車,我人坐機車上橫停門口
此時ㄧ台白色賓士開過來,我挪了ㄧ下
空間絕對能讓他過,不料他還按喇叭
我看了ㄧ下他車頭都過了還叭我幹嘛
後來他搖下車窗,直接嗆說:你很屌哦
我覺得莫名其妙,我回說:你能過啊
白色賓士:路你家的喔,停在路中間
見鬼了,我若停在路中間你還能開來我
旁邊嗆我?後來我沒理他繼續看我手機
他停在隔壁五十年鹽水意麵店卸貨
ㄧ直在那碎唸,卸完貨跑來士久門口
繼續嗆說:你是在屌什麼,好膽別走阿
我回說:好阿,不走啊,在大聲什麼?
接著他打電話烙人,我打110報案
等警察到場時他繼續嗆,內容不外乎:
別走啊、地址留下來、今天要讓你好看
警察來後,我跟較年輕員警陳述過程
那白色賓士老兄在那顛倒是非說
我叫他好膽別走,說我擋他路不讓他過
覺得我很囂張,說我瞪他,我要烙人來
警察各抄完雙方證件,調解完不了了之
警察走後,士久老闆跟老闆娘跟我道歉
說他是隔壁「五十年鹽水意麵」的老闆
說這不是第一次了,原來沒在你家消費
就得這樣被你嗆!? 真是莫名其妙
請大家若在正新街(奇美醫院旁)
看到白色賓士要過請提早禮讓
免得遭受無妄之災!
作者:
hbkjnm (Rick)
2015-07-10 18:51:00後來有錄影 但他看我錄影就開始抽菸打電話了
作者:
coosla (coosla)
2015-07-10 19:26:00橫停是指橫停在路邊的機車尾?如果是這樣,雖然那老闆很兇,但是我覺得是你錯在先吧
作者:
joelihai (無敵垃圾桶)
2015-07-10 19:29:00先不管他凶不凶 你認為你這樣停車ok?
原po如果是坐在機車上等外帶應該還好吧...士久那邊真的超難停車
作者:
coosla (coosla)
2015-07-10 19:32:00超難停車就可以這樣停?
作者:
hbkjnm (Rick)
2015-07-10 19:33:00X我是停在門口機車尾沒錯,但我並未擋到他行進路線而且我人在車上,他要過來時我還我内挪讓他過
作者:
coosla (coosla)
2015-07-10 19:34:00嘖嘖嘖,這種心態不可取
作者:
hbkjnm (Rick)
2015-07-10 19:34:00這樣被他嗆應該?
作者:
coosla (coosla)
2015-07-10 19:35:00奇美週邊巷道都很窄,大家都像你這樣停,汽車還要不要過啊
作者:
hbkjnm (Rick)
2015-07-10 19:36:00XC大認為我停車方式不對我接受,但他是警察還是路他家的?跳針? 我車停的還比招牌更裡面,根本擋到,要說嘴
作者:
coosla (coosla)
2015-07-10 19:38:00我不認為老闆是對的,但是事情總有個前因後果吧
作者:
hbkjnm (Rick)
2015-07-10 19:39:00那他停在他店門路中間卸貨其他人也能去嗆他?是啊,我停車方式不對我接受,我有禮讓他過,也沒影響他人
他人在車上,也挪給賓士過了,應該跟停車無關,而是那老闆修養的問題吧。如果沒報警的話,不就要被圍毆了。
作者:
coosla (coosla)
2015-07-10 19:44:00我不知道你會不會開車,有沒在開車,當你開車經過奇美週邊,看到路邊一大堆機車違停,連會車都沒法會車,不知道你心裡會不會很幹XD
問題是樓主有挪車讓他,且他人在車上啊,舉這例子不適當吧。而且心裡很幹就可以烙人嗎?朋友不是這樣用的。
作者:
coosla (coosla)
2015-07-10 19:49:00wis兄,照你的說法,我常常看到奇美那邊大武街有汽車臨停,無法會車,人也在車上,那這樣也ok囉XD
作者:
hbkjnm (Rick)
2015-07-10 19:49:00喔,所以開車比較兇?那你去建議周邊全劃紅線啊!又不是不給他過,我等外帶人在車上沒影響他人用路權
作者:
coosla (coosla)
2015-07-10 19:51:00違停就違停還一堆理由,扯到老闆兇,這算轉移焦點嗎?XD
作者:
hbkjnm (Rick)
2015-07-10 19:52:00被他嗆活該? 他就能大剌剌的在路中央卸貨然後開去紅線危
作者:
lastroom (伊達伊達碰碰)
2015-07-10 19:54:00放網路公審 哭哭哦 去檢舉好嗎 但別砸到自己的腳
作者:
coosla (coosla)
2015-07-10 19:55:00我所有的噓推文,你那邊看到我說你被嗆活該?我不是有說老闆錯,但是更應該檢討的是你的停車方式
作者:
hbkjnm (Rick)
2015-07-10 19:57:00SO?我不是有說我停這樣有錯我接受?那如果是因我停車方式錯誤被嗆,那是否開窗講ㄧ下就好,何必大小聲?那他嗆完我停路中央卸貨,我想請問是誰影響交通較嚴重?
正常遇到這情形,叭一下他就挪走了啊,你真的有在開車?遇到違停可以找警察來抓,但可以烙人來嗎?
作者: IMABP (胖) 2015-07-10 20:00:00
覺得原po不用浪費時間回應了,話不投機半句多
作者:
hbkjnm (Rick)
2015-07-10 20:01:00補充,他車還沒來我看到就先移了,他車頭到我旁邊按喇叭我車身往內移,他就搖下車窗嗆,很屌哦你
作者:
coosla (coosla)
2015-07-10 20:20:00wis兄,我再說一次,我沒有說違停就可以烙人,請看清楚我的回應。給原po,你違停被嗆本來就是你跟他的事,貼上來幹嘛,事情總有因果嘛,你的原文並沒有說明你有違停喔,是想誤導鄉民你是無緣無故被嗆?另外你說老闆卸貨妨害交通,你可以拍照檢舉啊,我不反對XD
作者:
hbkjnm (Rick)
2015-07-10 20:35:00我ㄧ開始不就說了我橫停了!? 是選擇性閱讀嗎你?誤導!?我只是陳述事實,別在那秀下限好嗎?
作者:
coosla (coosla)
2015-07-10 20:39:00店門口沒有機車也可以橫停,所以我才跟你確認,還是你認為
作者:
Supra ( )
2015-07-10 21:21:00反正有人沒被烙人嗆過之前應該還是會繼續跳針 原po不用理他 XD
作者:
coosla (coosla)
2015-07-10 21:22:00所以就繼續違規,今天遇到修養不好只是被嗆,哪天遇到兇神惡煞被砍了可以再上來討拍XD
作者:
Supra ( )
2015-07-10 21:25:00還是跳針 XD
作者:
puorg (puorg)
2015-07-10 21:28:00祝樓上遇到兇神惡煞囉
作者:
Supra ( )
2015-07-10 21:28:00祝樓上也是囉 XD
作者:
puorg (puorg)
2015-07-10 21:29:00s大不是你,是跳針的那位
作者:
Supra ( )
2015-07-10 21:29:00樓上抱歉
作者:
hbkjnm (Rick)
2015-07-10 21:44:00某C是也不用這麼激動啦,護航護成這樣,是那間常客嗎!?人在車上,臨停在門口機車尾違不違反交通法我是不太了解啦我只知道我都挪好讓他過他還叭我我還在挪ㄧ次還要被他嗆?
作者:
coosla (coosla)
2015-07-10 21:59:00其實我本來是懶得回的,既然原po問,我就告訴你,我在附近活動超過15年時間吃過不到三次,最近一次應該是超過五年前這樣算常客嗎? 那邊機車違停的一塌糊塗你自己不知道嗎?如果你住的地方明明是可以會車的巷道卻被兩邊違停機車堵住,你會不會很杜蘭?我只是要告訴你,今天你違停後遇到的狀況會很多,客氣的可能跟你說一下麻煩你移車,兇一點就像那老闆,你被嗆,如果你不檢討你的行為,難保哪一天你不會見血?言盡於此,要說我跳針也無所謂,還有原來台南人對違停的容忍度竟如此之高XD
作者:
ding2599 (gfdgdfgd)
2015-07-10 22:04:00違停檔路不可取
作者:
Supra ( )
2015-07-10 22:06:00大家沒說違停對 你還是跳針 XD
作者:
coosla (coosla)
2015-07-10 22:07:00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56條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五、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作者:
coosla (coosla)
2015-07-10 22:08:00如果你沒有妨害他人為什麼要移車??
作者:
coosla (coosla)
2015-07-10 22:09:00第三條 八、車輛:指非依軌道電力架設,而以原動機行駛之汽車(包括機車)要參戰的請爬完文,我贊成原PO拍照檢舉喔XD
作者:
Supra ( )
2015-07-10 22:10:00連文章都看不懂 po法條是在搞笑嗎? XD
作者:
coosla (coosla)
2015-07-10 22:12:00原PO說他沒違規,是誰在跳針??XD十一、停車:指車輛停放於道路兩側或停車場所,而不立即
作者:
Supra ( )
2015-07-10 22:13:00他哪有說自己沒錯 又跳針 XD
作者:
coosla (coosla)
2015-07-10 22:13:00行駛。所以人有沒在車上有差嗎??S兄,他在原文有說他有錯嗎?? 他有說他違停嗎?? 還不是推文中問出來的,那是誰在護航?? 他現在改原文說他違停被嗆我就閉嘴XD
作者:
Supra ( )
2015-07-10 22:23:00叫人家爬文的是你 我只是針對所有原po的發言(包含推文)表達而已 又跳針 XD
作者:
coosla (coosla)
2015-07-10 22:24:00你有爬文別人不見得會爬文,要爬文才知道原PO有錯,所以單
作者:
Supra ( )
2015-07-10 22:24:00閉嘴與否干我啥事 XD
作者:
coosla (coosla)
2015-07-10 22:25:00看原PO的文章,你不覺得其實就是原PO無緣無故被嗆??如果是這樣,他不應該一開始就承認他違停??還是你也贊同這種避重就輕的討拍文??
作者:
Supra ( )
2015-07-10 22:27:00違規與否根本跟文章無關 重點是老闆的方法 看不懂文章別推文囉 XD
作者:
coosla (coosla)
2015-07-10 22:28:00所以我說嘛,你們還是護航違規,自衛殺人一樣是殺人該死XD
作者:
ding2599 (gfdgdfgd)
2015-07-10 22:29:00老闆有錯 原po就沒錯?
作者:
coosla (coosla)
2015-07-10 22:30:00原PO出來面對,改原文說你因為違停被嗆XD
作者:
Supra ( )
2015-07-10 22:31:00是是 反正你這輩子都沒犯過錯 覺得烙人是對的 XD
作者:
coosla (coosla)
2015-07-10 22:31:00是你在跳針吧,你哪隻眼睛看到我的文說烙人是對的
作者:
Supra ( )
2015-07-10 22:33:00那你又那隻眼看到他說自己沒錯 XD
作者:
coosla (coosla)
2015-07-10 22:34:00我是說他自己說沒違規,不是說他沒承認錯誤,我仔細看一下他是不了解自己有沒違規,所以我才找法條給他看,這樣可嗎
作者:
Supra ( )
2015-07-10 22:36:00是的 謝謝c大的分享 XD
作者:
coosla (coosla)
2015-07-10 22:38:00我會一直回文是因為明明是各打50大板的事,讓原PO描述成都是老闆的錯,難道原文不應該修正??
作者:
Supra ( )
2015-07-10 22:42:00你何不當成是一篇提醒大家老闆是這樣處理事情的文 以免日後去店裡吃麵一言不合又被烙人 換個角度看文章 XD
作者:
coosla (coosla)
2015-07-10 22:43:00你不知道甚麼是標題殺人法嗎?? 如果老闆無緣無顧兇原PO我是百分百挺原PO,老闆是在兇三小,但是老闆是因為有人違停才兇的,難到不應該減刑嗎??XD
作者:
Supra ( )
2015-07-10 22:47:00老闆也違停 好累 c大冷靜吧 XD
作者:
coosla (coosla)
2015-07-10 22:48:00我一直都很冷靜阿,老闆的部份我有說可以拍照阿 XD
作者:
Supra ( )
2015-07-10 22:50:00老闆也違停那減啥刑? XD
作者:
coosla (coosla)
2015-07-10 22:51:00我指的減刑是嗆人這件事,違停就違停有啥好減刑的,拍照舉發阿XD
作者:
Supra ( )
2015-07-10 22:52:00老闆都違停 為何可以嗆人 XD
作者:
coosla (coosla)
2015-07-10 22:54:00先後序不同,況且,我沒說老闆可以嗆人阿,如果他可以嗆人那應該是100大板都打在原PO,而不是各打50
作者:
Supra ( )
2015-07-10 22:55:00所以我就說這篇文章是給大家參考老闆做事的方法 XD
作者:
coosla (coosla)
2015-07-10 22:59:00這樣參考的基準點是不準的,你被激怒後贛醮某人,某人上來討拍說S兄無緣無顧贛醮人,這樣你會服嗎??XD
作者:
Supra ( )
2015-07-10 23:05:00你還是看不懂 老闆也違停就自打嘴 好累 XD
作者:
coosla (coosla)
2015-07-10 23:10:00是你看不懂,原PO違停和被嗆有因果關係,老闆的違停是他個別的行為,跟原PO有關嗎??所以我說老板嗆人是不對,違停也不對,各打50大板可是老板違停是他自己的錯誤阿,直接拍照舉發,幹嘛減刑
作者:
Supra ( )
2015-07-10 23:12:00所以原po只是提醒大家老闆是這樣處理事情 文章內文跟標題看清楚好嗎? XD
作者:
hbkjnm (Rick)
2015-07-10 23:33:00我讓他不是因爲我違停,是讓雙方都好過,若我在交通處罰條例上違法,警察來也不會只針對那老闆口出惡言威脅,而是說我違停在先,若那老闆覺得我違規擋,是否也請他拍照檢舉而不是不分青紅皂白開口隨便嗆人
作者:
coosla (coosla)
2015-07-10 23:39:00沒說沒開單不代表你沒違規,警察息事寧人的心態居多
作者:
hbkjnm (Rick)
2015-07-10 23:41:00還有,那邊亂停車狀況我是不清楚,要改善是否先請各店家先把招牌撤走,兩邊全劃紅線?
作者:
coosla (coosla)
2015-07-10 23:45:00說老板恐嚇,可以去告阿,我贊成,告完再上來說結果,這在一般只能行車糾紛,說恐嚇太沉重了
作者:
Supra ( )
2015-07-10 23:49:00一直跳針跳針 不願承認老闆既違停又嗆烙人 還敢討5050好累喔 原po不要理他 XD
作者:
coosla (coosla)
2015-07-10 23:51:00誰不願承認老板違停又嗆人?? 自己跳針說別人跳針會不會太好笑XD
作者:
Supra ( )
2015-07-10 23:51:00那你幹嘛一直吵5050 XD
作者:
coosla (coosla)
2015-07-10 23:52:00我已經告訴你~~這是行車糾紛有因果關係,那是誰跳針??S大你的推文我不在回應~~解釋不清,懶了
作者:
Supra ( )
2015-07-10 23:54:00哇 糾紛是這樣解決喔 烙人又違停 XD我也不想回你 是你一直回 XD
作者: Himmelreich (你忘記閉眼睛了) 2015-07-11 00:00:00
不知道老闆是怎麼樣的人 但是這篇說法很片面
作者:
coosla (coosla)
2015-07-11 00:02:00某人就是要把這篇引導成老板就是這樣處事的(攤手)
作者:
Supra ( )
2015-07-11 00:19:00結果就是這樣處事 XD
作者:
ric3 (走自己的路=口=)
2015-07-11 00:35:00那邊小巷子路那麼窄,你還違停?
奇美那邊機車違停真的有點嚴重..........雖然兩邊都有錯 可是原po錯在先如果原po當時沒有亂停車 就沒有後面的事了取暖文...
作者:
k5a (莫問)
2015-07-11 07:08:00原PO問一下,警察到場怎麼調停的,詢問雙方要不要提告?若都沒有那就沒事 雙方、警察各自走人 流程是這樣嗎?
作者: bear123 2015-07-11 07:55:00
如果一開始老闆搖下車窗好好講而不是一副要打架樣,會有後續的事嗎?大家遇到違規都很不爽,不過幹譙出來就不可能各讓一步了,原po違停有錯,但老闆的態度不就是我大聲我就贏你就要讓給我停,似乎更不可取
所以錯在前面的人 有資格要求人家客氣的跟你講? XD如果今天他亂停車 導致其他人發生車禍那對方不就自認倒楣 因為原PO沒錯馬還是說 亂停車 碰到對方兇 自己就沒錯了當然那老闆的行為也是錯的但是不代表原po就錯 而且他還是始作俑者最開始引起這件事的是原po亂停車 不是老闆兇原po不亂停車 老闆會沒事來兇他嗎 XDby the way 士久比鹽水意麵好吃多了 XD
作者: dinway (......) 2015-07-11 14:04:00
之前遇到類似的,明明是公有路邊停車格,因為在店門口,店主硬是不給停
看了街景圖路已經很狹小 你違停方式已經檔到路了也許對方態度不對 但我覺得是你理虧在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