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ltinokuo (甜甜-5樓/威秀影城1廳)
2015-07-12 15:16:33※ 引述《a54085438 (iverson)》之銘言:
: 昨天開車 回家 到南區金華路與新興路 我前方的車輛沿路一直丟垃圾
: 連停紅綠燈 打開窗戶 吃著荔枝皮就往外丟至少吃快20顆 誇張到不行
: 回家把行車紀錄器 拉出來
: 看了台南環保局官網 只看到烏賊車跟操音檢舉
: 想問正確檢舉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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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不是駕駛人邊開車邊丟垃圾
我想是搭乘該駕車的友人
目前法規該法為「行為法」,也就是罰該行為人,我想你的檢舉影片中,應該是乘客丟垃
圾動作明確,若車主不願提供乘客身分,因此也無法開罰。
雖說亂丟垃圾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最高可處以6000元罰款,但這是行為法喔!!
你可以不用去檢舉了,另外這法案環保署有提法案修改但在立法院躺了四年
我想短期內這個法也不會有變動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