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臉書瘋傳「性侵犯照片」當事人報案

作者: rxcx (靜宜盪生哥傳奇:p)   2015-07-26 06:04:52
新聞網址:http://msntw.com/1562/
(主流傳媒地方中心/台南報導)又有人惡作劇?近日臉書瘋傳出一則「性侵犯照片」,
內容指出「台南出沒、專拐國中小到公園性侵、還沒抓到、請用力分享給台南朋友知道」

不少網友看到該則訊息,就在臉書上轉傳分享。自認被誣指「性侵犯」的男子,24日凌晨
向警方報案,並貼出報案三聯單,強調網路瘋傳國中、小學性侵案是假的,如分享者趕快
删除,否則將提告妨害名譽、加重毀謗。
受理報案的長樂派出所所長陳榮吉證實,當事人確實有向派出所報案,他表示,一般警方
並不會無故發布性侵犯照片,目前派出所內也沒看到有關「性侵犯」還沒被抓到的通報,
研判應是網路謠言。
作者: hotqqa (小呆)   2015-07-26 06:23:00
我也有收到這篇
作者: tyf99 (呵呵)   2015-07-26 06:38:00
又是鄉民的正義
作者: Lostaru (寂寞在唱歌)   2015-07-26 08:20:00
樓上怎麼知道那是鄉民,只有鄉民能用臉書?
作者: jkoepo (Antony)   2015-07-26 09:26:00
呵呵,又有人用Ptt看天下了
作者: oQoQoQoQoQoQ (QOO)   2015-07-26 09:34:00
一群盲從的XX
作者: kwooo (kwooo)   2015-07-26 09:48:00
直接告了
作者: may33693 (愛木鬚龍)   2015-07-26 10:16:00
鄉民可以對二樓提告嗎?
作者: kakukangen (Gen)   2015-07-26 10:24:00
我被誣賴應該會告死他們
作者: fireguard119 (angelsbaseballwin)   2015-07-26 10:36:00
這種垃圾文章我fb從來不轉貼的,一堆網路謠言
作者: weiming (瑋)   2015-07-26 10:42:00
鄉民這詞只代表ptt使用者嗎 就算是 也沒特定對象 無法告
作者: cjjloveping (無染塵)   2015-07-26 14:42:00
我覺得網路的東西都要查證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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