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27日電)台南市1名邱姓男子因以漂白劑浸泡豆芽菜遭檢警查獲
,再被國稅局循線查出逃漏稅新台幣5000多元。檢方另案處以緩起訴,還要向公庫支付3
萬元。
台南地檢署緩起訴處分書指出,邱男自民國93年起,在仁德區開設地下工廠生產豆芽菜;
因無法開立統一發票給客戶,當客戶要求時,就委由弟弟開設的公司虛開發票,3年內漏
繳所得稅5712元。
邱男後來因以漂白劑浸泡豆芽菜遭檢警查獲,並被台南地院判刑8個月;國稅局循線追查
後,查出逃漏稅的情況,函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緩起訴處分書中指出,邱男與弟弟坦承犯行,也積極協商補繳稅款,因此將兄弟兩人處以
緩起訴,期間都是1年,邱男並須在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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