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
小弟對法律這東西不懂
不過找到以前台南議會相關新聞
〔記者何瑞玲/台北報導〕被懷疑是職棒假球案雨刷集團幕後大金主的台南縣議長吳健保,昨天上午由律師游鉦添陪同到案,他否認涉案及提供收買球員資金,但檢方出示調查事證及人證反駁他;由於時值台南縣議會開會期間,依地方制度法規定,檢方不得逮捕和拘提,因此沒有做出強制處分,訊後將他請回。
請問如果開會了
在會期期間 檢方是否不能逮捕議員?
這樣在會期期間是不是就不能審判議員
然後會期結束 我再開個臨時會
臨時會開完生病
如果這麼衰 這樣還被判刑確定 要發監執行
我再跑到國外去
請問會有這種事情發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