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小貓潮

作者: nalthax (書蟲一枚)   2015-09-21 22:24:14
剛剛去動物醫院,好多人帶小貓來給醫生看,
還有一個男生進來問有沒有收容小貓,
而且許多關懷動物的團體或協會幾乎都滿了。
我看到的小貓,不論是人養的還是撿到的,每隻都好肥美,
而且撿到的看起來眼神好朦朧好可憐。
我覺得南部不論社福或動保的資源,
跟北部的比起來都略嫌薄弱
一方面覺得小貓好可憐,一方面也知道大家都盡全力了
希望大家多多關心相關議題,
還有不要一開始就把奶貓撿走,
如果很肥美的話,是有貓媽媽在顧的孩子
不要撿回去之後又把牠當燙手山芋到處問,然後送收容所
因爲這個過程很煎熬;
送到收容所嘛,真的是零安樂死嗎?
這些小貓有機會嗎?
打過電話問防疫所傷貓的事情,
獸醫說這裡的設備很簡易,如果真的很嚴重,讓牠最後輕鬆點也是一種幫助
作者: sheryl721 (地瓜喵)   2015-09-21 22:37:00
聽說過收容所會把小貓盡可能先送給中途...但畢竟僧多粥少
作者: BellamyLee (彈我的吉他吧)   2015-09-21 22:38:00
丰莉慧館 不知道會不會收,大家可以去看看,在將軍老闆很有愛心,http://blog.xuite.net/k06711620/07281224/232576441-%E6%B5%AA%E6%B5%AA%E7%9A%84%E6%96%B0%E6%A8%82%E5%9C%92%E3%80%82%E5%AD%B8%E7%94%B2%E8%8E%89%E4%B8%B0%E6%85%A7%E9%A4%A8
作者: justreal (想見不敢見)   2015-09-21 23:19:00
我家附近最近出現了6隻幼幼貓orz
作者: vickey70 (vickey)   2015-09-21 23:20:00
拜託不要半手愛心,撿了就要負責,莉慧豐館的貓狗數量高達2000以上,不要一直往那送。
作者: hi662231 (阿真)   2015-09-21 23:38:00
記得浪貓主動跟你示好就是需要幫助的訊號 沒有的話就遠處觀察即可
作者: tara790111 (bunny)   2015-09-21 23:43:00
推樓上,真的沒辦法的話請不要撈貓...半手愛心很不好
作者: justreal (想見不敢見)   2015-09-22 00:01:00
我家附近的貓媽媽照三餐來找我要飼料Orzhttp://i.imgur.com/hYD2O5j.jpg
作者: monkeymeme (要成為你的支柱)   2015-09-22 00:40:00
樓上是隻美貓<3
作者: tomnelson   2015-09-22 00:52:00
喵~ <(@_@)>
作者: hanalu1111 (懶懶路)   2015-09-22 03:13:00
推v大
作者: yujw206 (WUDI)   2015-09-22 07:01:00
奶貓潮是中途跟奶媽的噩夢,我自己也是奶媽所以完全可以體會奶媽多辛苦,希望大家不要想著好可憐,我來把牠撿起來“送”去有人專門照顧的地方,費用、中途情況全沒考慮,這就是樓上說的半手愛心,你只撿了,卻把這件事情放給別人處理。一隻2週齡且狀況不錯的奶貓平均3、4小時餵奶一次,更別提未開眼或是非常虛弱的奶貓,一個小時就必須滴幾滴的也大有貓在。如果不只一隻,或甚至不只一窩呢?這些情況還有很多人不清楚,需要大家告訴大家,不要給人添麻煩,要先弄清楚該怎麼辦,再出手,中途很多都是私人,沒辦法永無止境接下去。然後像j大那樣親人的浪貓可以考慮帶她去結紮,她是母貓,一直生養很辛苦以外,tnr如果大家都可以做一點做一點,希望效果會更好,只靠義工做真的比不上牠們生養速度。
作者: nalthax (書蟲一枚)   2015-09-22 09:11:00
我比較氣找不到飼主或棄養的,但是也知道不是每隻寵物都有條件帶出門。希望政府先推行到府打晶片,讓每隻被人養的都有辦法追蹤,處理好有人養的流浪動物所消耗的資源與人力之後,再來討論野生的要怎麼辦。這些被棄養後TNR和被人養過的寵物,預估壽命八年好了,如果政府推行到府打晶片,大概八年後,就可以得到確切的數據說「路上的流浪動物是野生或棄養/逃家佔多數」,而且也有辦法追蹤飼主,針對棄養/逃家的動物飼主訂定規範,這樣就可以避免再有寵物被不負責任的人不斷快速大量地製造出來或虐待,然後就可以訂定飼養寵物的條件限制,這些空出來的資源與人力就可以專心針對野生的動物討論對策。
作者: sheryl721 (地瓜喵)   2015-09-22 09:30:00
tnr之後平均壽命三年他其實很難全面執行,我對減少群體數量這點存疑
作者: nalthax (書蟲一枚)   2015-09-22 09:59:00
嗯嗯,我是希望能夠慢慢把養寵物的程序轉變成像德國還是美國那樣嚴格的規範,所以先從目前有人養的開始管理,然後訂定棄養或走失的處理方式,包括罰則,施行一段時間,大家知道養寵物不馬上處理的話會被罰,就可以開始引進外國的領養規範,而且可以控管棄養或虐待的問題,應該能處理一部分因為「有人棄養寵物」而佔用的資源與人力。因為我也知道大家都是自掏腰包(我也是),收編或送養的也多少有幾隻。但是如果是有人養過的,該負責的應該是飼主吧?如果有晶片的話,飼主是否是棄養或是走失,看動物的狀況及紀錄應該可以略知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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