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南市禁用保麗龍杯 年減248公噸用量
〔記者蔡文居/台南報導〕台南市禁用保麗龍飲料杯,每年減少二百四十八公噸用量,環
保局估算相當於約減少五千座一○一大樓高度的保麗龍飲料杯。
業者盼開放 市府不同意
近期保麗龍飲料杯製造業者多次向環保局反映,指台南市低碳城市自治條例中有關連鎖飲
料店不得提供保麗龍飲料杯的條文缺乏公平性,希望開放使用,市政府則表示無法同意,
希望市民能一起響應自備環保杯。
根據環保局的統計,台南市自一○二年實施禁用保麗龍飲料杯後,迄今全市列管五五九一
家(連鎖飲料店一二四二家),計稽查一萬七千餘家次,結果均符合規定,南市保麗龍飲
料杯數量每年也因而減少二百四十八公噸。
環保局表示,如果以高五○八公尺的一○一大樓計算,每年約減少五千座一○一大樓高度
(以一個保麗龍杯高約十七公分計算)。目前民眾也一再反映未列管的非連鎖飲料店、攤
販等使用保麗龍飲料杯,並希望全面擴增管制對象。
環保局表示,全國一年使用保麗龍飲料杯約二億個,台南市約一千六百萬個, 二○一○
年台南社大海灘廢棄物監測的結果,以漁業用保麗龍最多,塑膠袋、保麗龍飲料杯分居第
二、三名,其因質輕、易碎、回收不易,污染環境、海洋,鳥類及海洋生物誤食等情事時
有所聞。
環保局表示,學者專家也曾對市售食品容器進行溶出分析,結果顯示保麗龍材質每公克釋
出壬基酚七.二奈克,濃度最高。在回收管道上,保麗龍杯回收價格跟其他塑膠杯回收價
格相差不大,但體積大占空間,增加運輸成本,導致多數業者無利潤,配合意願低。
台南市政府為避免保麗龍杯危害環境,在台南市低碳城市自治條例中,將外帶式連鎖飲料
店保麗龍杯納入管制,於一○一年六月經議會三讀通過,同年底獲行政院核定,並進行三
個月勸導期,於一○二年四月一日正式執行迄今。
http://bit.ly/1QffM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