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局認導師輔導案生行為無不當
記者施春瑛/台南報導
2015-11-10
台南市某國中日前傳出國三女生攻擊導師進而跳樓事件,該生的母親是新住民,事後還
引發族群歧視爭議。教育局經過將近一個月的調查,昨天公布調查結果,認為導師當下輔
導案生行為並無不當之處,難認定有行政上的疏失。
據教育局調查,十月十六日中午十二時二十五分,該名國三女生因違反班規達五次即將
被記警告,情緒失控將整袋午餐水果丟擲導師背部,甚至還出拳打導師。導師將案生帶到
學務處後,學務處隔離二人以了解事情原由,並要案生書寫事實陳述書,結果她把陳述書
當遺書寫,寫完後就聲稱要上廁所,卻跑到五樓跳樓。該生一度情況危及,但經醫治上週
已從加護病房轉入普通病房。
由於該女的母親是新住民,這起案件發生後,還演變成族群歧視爭議問題。為了還原真
相,教育局組成專案小組到校進行調查,經查證監視器影像、訪談相關師、生及家長達二
十餘人與現場勘察,調查結果於昨天出爐。
根據教育局調查,導師當下輔導案生行為並無不當,且師生二人是隔離晤談,由監視錄
影畫面顯示,導師從中午十二時四十分至十三時零八分一直在晤談室內;案生於十二時五
十四分墜樓,十二時五十九分學生家長來電時,導師以為案生仍在學務處寫事實陳述書,
才會告知對方案生也在學務處,而造成誤解。
至於學務處處理過程,該生寫陳述書時,有另一名老師協助她填寫,但案生寫完後就將
陳述書翻面覆蓋,隨即起身表示要如廁,由於案生情緒並無異樣,B師於是同意讓她去上
廁所,這方面也難認定有失當之虞。
另,案生在五樓攀爬欄杆進入花台,曾短暫停駐花台上,當時有位老師看到,有上前詢
問且以為她是在撿東西,並叮囑很危險要她快跨回來,案生還微笑說會馬上回來,不料這
名老師前腳一走,女學生就墜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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