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2000年台南歸仁鄉雙屍命案,警方在郭俊偉家中搜出凶器及被害人手機,他同時指控謝志
宏也參與犯案。但凶器沒驗指紋,謝志宏衣物、機車也沒有被害者血跡反應,本案無任何
科學證據顯示謝志宏犯下殺人罪行。
謝志宏在警局曾自白犯案,但脫離警方監控範圍後均否認犯罪,並表示遭警方刑求。為查
明是否確實有刑求,法院曾要求勘驗警察訊問錄音,卻發現警詢錄音帶已遺失。2011年法
院仍採用有刑求疑雲的自白,判決謝志宏死刑定讞,隨時有被執行死刑的危險。謝志宏自
2000年以來已經被羈押在台南看守所15個年頭.....(閱讀全文)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1127/741718/
看來又是一件真凶逍遙法外 無辜替死鬼被關的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