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axes (水仙)》之銘言:
: https://www.ris.gov.tw/swvotemap/app/vote/voteLocation/
: 本來打算用推文就好,但是擔心會被大家的推文蓋掉,因此我用回文方式,
: 讓大家多看一篇文章拍謝了。
: 上面那個網址是可以從1/11到1/16下午4點前上網查詢投票所的網頁
: 現在改規定了,不用拿投票通知單,只要有身分證就可以投票,
: 上網查詢投票所是可以將自己的名冊所在號碼快速告訴選務員,讓他們用最快速度
: 確認你的身分,我也是沒有拿到通知單,但是查完之後列印下來拿去投票也可以。
: 以上給大家參考,如果有說錯的歡迎糾正我,謝謝。
想藉此標題問一下就是,我們去年九月下旬從北區搬家到善化區,在10月20日
時我才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遷移戶籍的登記,等於才未滿三個月,照道理來講應
該是還沒有投票的資格吧,就算有也應該只有投總統的這一份,但為但為什麼
投票通知單上二張是寫總統與區域立委的投票通知呢?照法規來講,戶籍遷移
未滿六個月,應該是不能選區域立委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