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計程車春節收費 按錶再加收50元
2016-01-26
〔記者蔡文居/台南報導〕農曆春節將屆,台南市計程車在過年期間將循往例加成收費。
計程車運價春節加成期間,自二月五日起至二月十四日止一律按錶計費再加收五十元。
台南市交通局表示,依照台南市計程車運價規定,一○五年度春節加成期間自國曆二月五
日凌晨零時起至二月十四日夜間十二時止,即農曆除夕前二日至大年初七,分別依平常日
的日、夜間運價(夜間廿三時至凌晨六時加二成)計費外,全天將按錶再加收五十元。
交通局表示,若有不按錶收費、擅自加價、故意繞道或拒載短程等情形,可記下車號、搭
車時間、司機姓名等詳細資訊,向下列機關申訴:市民服務熱線1999、台南市警察局交通
警察大隊06-2629292或110。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952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