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6-02-09 22:42:06南院羈押維冠建商林玄道與建築師等3人
2016-02-09 22:07
[記者黃文鍠、王榮祥/台南報導]0206地震造成台南永康「維冠金龍」大樓倒塌,死傷
慘重,外界質疑建商偷工減料是造成倒塌原因,南檢昨晚傳喚建商林明輝及兩名建設公司
幹部後,經漏夜偵訊,在今日上午8時聲請羈押3人,法官下午召開羈押庭,經過審理,目
前裁定全數羈押。
「維冠金龍」大樓倒塌後,由於災情慘重,台南地檢署隨即組成專案小組,由檢肅黑金專
組主辦,歷經2天追查, 昨日晚間將建商林明輝及張魁寶、鄭進貴兩名建築師以涉及業務
過失致死聲請羈押,檢方表示,因為掌握業者借牌興建,以及具體偷工減料證據,加上有
串證之虞,因此聲請羈押。
承辦檢察官指揮員警於2月8日及9日分別至相關人員之公司及住所共5處執行搜索,並傳喚
林明輝及設計建築師張魁寶、鄭進貴等人及證人數名到案說明,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該
工程之設計並未依照結構計算書結論繪製鋼筋施工圖,導致「維冠金龍大樓」1至5樓樑柱
接頭配筋與結構計算書不符,樑柱接頭耐震強度嚴重不足,對於「維冠金龍大樓」整體建
物結構安全造成嚴重之影響,導致「維冠金龍大樓」完工後,因面對永大路側1至5樓樑柱
接頭強度嚴重不足,無法達到應有之耐震程度,在「206大地震」時,該大樓竟不堪5級之
震度,整棟大樓往永大路側方向倒塌,至少已造成42名住戶死亡,因而認為三人涉嫌涉犯
刑法第276條第2項之業務過失致死罪嫌且有勾串同案被告及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599410
其他同個建商所建的建案要不要順便清查一下?
作者:
DAEVA 2016-02-09 22:45:00絕對只是冰山一角
作者:
jiern (jiern)
2016-02-09 22:47:00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第一項過失致死罪: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最重只能判二年 這法令該修了貼錯 是第二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這不算過失致死吧應該算謀殺了 明明就知道很危險可能會害死人了還這樣做 到底有沒有良心啊
作者:
airua (我是誰)
2016-02-09 23:04:00有1罪1罰嗎? 有機會關500年
作者:
cycle2 (Juan)
2016-02-09 23:04:00依我所知…建商是找營造來蓋,那營造是哪間?
他本名是林明輝,以前住在台南市歸仁區,倒閉後就搬走了並改名為林玄道
作者:
yakura ( )
2016-02-09 23:08:00看過設計圖,結構跟當年921很像...
作者:
opp888 (阿阿阿)
2016-02-09 23:20:00是想像競合,不是數罪併罰喔!!
作者:
revon (熊)
2016-02-09 23:25:00改名後人還是住歸仁...原來已經被羈押拉
作者: cafecar 2016-02-09 23:36:00
他名字有夠多
作者:
zenzai (紅豆湯)
2016-02-09 23:38:00自作自受!報應來了!!趕快將他們的財產聲請假扣押吧!!
作者:
horny (多遠都要在一起)
2016-02-10 00:06:00''改''兩次吧,共用了三個名字
作者:
tgsh (宗師)
2016-02-10 01:23:00請判死刑,並用壓路車從腳到頭,花8分鐘以上慢慢輾過去執行至於三樓,這要是跟過失致死有關,肯定是業務過失致死罪
作者:
kame1130 (kameda)
2016-02-10 02:50:00一棟在永二街,另一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