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車庫前請勿停車」觸法

作者: TurTao (偶速小海龜)   2016-02-14 22:44:58
※ [本文轉錄自 car 看板 #1Mm932rV ]
作者: zxc8424 (HuGuu) 看板: car
標題: Fw: [新聞] 「車庫前請勿停車」觸法
時間: Sun Feb 14 22:35:44 2016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Mm8ZVSD ]
作者: zxc8424 (HuGuu)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車庫前請勿停車」觸法
時間: Sun Feb 14 22:02:04 2016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車庫前請勿停車」觸法 無紅黃線無效 寫「後果自負」則涉恐嚇
3.完整新聞內文:
【施春美、周昭平╱連線報導】門前若未劃紅黃線,不得以「車庫前請勿停車」禁止他車
停放,否則屋主恐違法遭罰。有民眾日前停車在他人門口無繪線處遭警方告發,憤而投訴
;《蘋果》查證現行法規,若該處無紅黃線即未禁止停車,都會區寸土寸金,不少屋主自
行張貼「車庫前請勿停車」,此舉不具效力,甚至恐因違規將1樓做車庫使用,而遭罰至
少6萬元。
北市民眾陳太太向《蘋果》投訴指出,日前她帶小孩就醫,好不容易找到無紅黃線處停車
,取車時竟遭警方告發,原因是屋主車輛要外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在有
禁停標線或妨害其他人車通行處停車,才會開罰,她認為警方開單於法無據、已濫權,經
爭取後,北市交通警察大隊才撤銷罰單。
北市交大大隊長黃勢清坦言,若停車處非紅黃線,且只影響住戶進出,警員應通知車主移
車,或由警方將車子移置他處,該案警員未依規定處理,將加強法律教育。
當車庫要改使照
黃勢清說,另有些無紅黃線的住戶或店家,以張貼或口頭宣稱「停放此處、後果自負」,
涉《刑法》恐嚇罪,最重可處2年徒刑,黃說:「民眾可向警方檢舉。」
北市交工處長陳學台說,若1樓是車庫,屋主可向縣市政府申請繪製紅黃線,「為平衡其
他車主及住戶車輛通行權益,北市交工處要求屋主提具1樓車庫使照,但建物很少將1樓做
為車庫,北市很少接獲申請。」
變更要花5萬元
若建物使照非供停車場使用,屋主未變更使照即逕做車庫,違反《建築法》,可罰6萬至
30萬元。北市建管處透露,變更使照費用逾5萬元,多數屋主不會變更,該處常接獲違法
做車庫使用的檢舉;北市都發局長丁育群說,除民眾檢舉,該局建管處將主動稽查違規使
用的車庫。
人口稠密的新北市也常見類似問題,新北交通局長趙紹廉說,警員僅依官方繪線開單,新
北市如同北市,要求屋主提出車庫使照才劃線。高市交通局長王國材也說,要持車庫使照
申請劃線,否則屋主自行張貼、宣示請勿停車,民眾仍可停車,不會受罰。
台中市交通局長林良泰、台南市交通局副局長林炎成說,兩市均放寬規定、採事實認定,
只要屋主出具確為停車處照片,無須使照,交通局即會劃線。
雜物佔位也違法
此外,屢見屋主或店家以雜物佔據自家門口停車空間,北市每月就接獲民眾檢舉及警員告
發共逾2千件,此類路霸行為涉違反《道交條例》和《廢棄物清理法》,至少可罰1200元
。開車族何以正說,看到自稱的「車庫」很無奈,屋主違法在先,政府應多宣導、主動開
罰,以保障守法者權益。
車庫前停車、路霸佔車位相關法規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若該處未劃設紅、黃線,即未禁止停車;即便1樓屋
主自行張貼「車庫前請勿停車」,也是不具效力
.門口非紅、黃線,但住戶或店家禁止他人停車,張貼或口頭宣稱「停放此處、後果自負
」,涉《刑法》恐嚇罪,最重可處2年徒刑
.若建物1樓使用執照非車庫,卻做車庫使用,違反《建築法》,可罰6萬~30萬元
.以花盆、單車等佔據自家門口停車空間的路霸行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可罰1200~2400元
.上述路霸行為也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可開罰1200~6000元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goo.gl/15MjCO
5.備註:
台灣最美麗的風景
作者: wtfman (小宇)   2015-02-14 22:02:00
作者: james732 (好人超)   2015-02-14 22:02:00
還好我家都直接擺花盆
作者: just8811   2015-02-14 22:02:00
恐嚇XD
作者: motan (警察先生就是這個人)   2015-02-14 22:02:00
那登記車位再要改回一般室內空間機會高嗎^^
作者: freedom77 (肥希我老婆)   2015-02-14 22:02:00
(づ′・ω・)づ噗意外
作者: warmblue (Paul)   2015-02-14 22:02:00
爽啦
作者: andy70612 (整人專家胡真)   2015-02-14 22:03:00
重點是會怕被破壞車車
作者: hinajian (☆小雛☆)   2015-02-14 22:03:00
那如果車庫本身沒有違規呢?
作者: just8811   2015-02-14 22:03:00
看來大隊長刑法老師經常請假阿
作者: s902131 (黃金腎鬥士)   2015-02-14 22:03:00
如果不怕停完後開車爆胎 就停吧
作者: Balders (無限希望 無限未來)   2015-02-14 22:04:00
寫後果自負 要說恐嚇罪 也有點誇張吧
作者: darkmonster (風武)   2015-02-14 22:05:00
這種我才不敢停 寧願停遠點
作者: hinajian (☆小雛☆)   2015-02-14 22:06:00
屋主:我家[後]院樹上的[果]子甜美多汁我感到很[自負]
作者: mklistwso   2015-02-14 22:07:00
改成拖吊車出入,請勿停車擋路。
作者: joden060493 (脖子伸長)   2015-02-14 22:09:00
後果自負沒有恐嚇意謂嗎?擋到你家出入就會有什麼後果
作者: hinajian (☆小雛☆)   2015-02-14 22:09:00
改成"管區拖吊技術不好恐傷車"也不錯
作者: sheepxo ((羊臣又))   2015-02-14 22:09:00
以後可以儘量停囉!
作者: kevin28 (嗯?)   2015-02-14 22:11:00
若非被拖傷到車還是得賠
作者: houting (( °□°)?!)   2015-02-14 22:11:00
一堆人是自己車庫外面又停自己另一台車 不知能否幫忙檢舉
作者: kevin28 (嗯?)   2015-02-14 22:12:00
以為寫那些字有用?就跟內有惡犬小心被咬,結果犬自己跑出來咬站門口的人一樣
作者: zeroyaking (賣屋貓奴才!!)   2016-02-14 23:17:00
這跟台南有啥關係?
作者: Ultima (創世紀)   2016-02-14 23:29:00
反正檔了直接拿鑰匙送他前後門一條就對了
作者: TurTao (偶速小海龜)   2016-02-14 23:36:00
內文有台南的部分唷,這還蠻重要的
作者: Alphaplus (do me a favor)   2016-02-14 23:45:00
推文一些既得利益者的嘴臉真可恥
作者: MooonRiver (像永不癒合的固執傷痕)   2016-02-15 00:50:00
商店很多只准客人停的
作者: ooQss (吃喝拉撒~)   2016-02-15 03:42:00
臺灣人在交通上自私得很,法條對臺灣人向來都只是參考,沒用的啦!
作者: asdfghjkl999 (人中難得九方皋)   2016-02-15 06:52:00
最好不要太白目,車子會被刮
作者: callling (柳成汁)   2016-02-15 09:05:00
所以不是合法車庫.或是連機車進出都無法。屋主却一點救濟方式也沒?碰過很多次,整個門口被堵住,却無可奈何
作者: shellmeme (貝殼)   2016-02-15 12:31:00
門口被停滿算自己倒楣就是了...亂停車的都沒在客氣的..就算鐵門大開他們還是當作沒人住一樣....
作者: xxpin (xxpin)   2016-02-16 01:01:00
好奇 自家門口被堵住 應該的嗎@@"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