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讓救人?前消防署官員:搜救總隊根本不具資格
2016-02-15 23:44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南維冠大樓搜救期間,中華民國搜救總隊11日突然撤離,甚至
傳出在現場受委屈、不讓救人的傳聞,引起各界討論。前消防署災害
管理組組長林金宏今(15)日在臉書表示,若根據法規,中華民國搜救總隊不願登錄,因
此他們根本不可以協助執行救災。
林金宏表示,根據「災害防救法」,協助執行災害應變措施的團體或志願組織,都應向政
府申請登錄,而中華民國搜救總隊就是不願登錄的團體,依法根本不能執行救災工作。
他進一步補充,依照「災害防救法」的規定,協助救災工作者應受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之
指揮,不得單獨為之。而台南市政府指出中華民國搜救總隊不聽指揮。
林金宏說,參與協助救災的民間團體必須經由政府獲認可的機構辦理受訓,完成訓練後核
發救災識別證,參與救災時應攜帶該識別證。然而中華民國搜救總隊從來沒有參加相關訓
練、也未持有救災識別證。
他強調,法令規定災害防救團體要一起受訓,為的是培養共同默契、共同的救災思維、共
同的指揮體系,才能讓災害處置發揮最高效率,這也是他支持台南市府不讓國外團隊參與
的原因,因為他們不瞭解的情況下,能幫的有限,還有可能幫倒忙。
林金宏指出,他主張公務人員應該依法執政,面對沒有登錄的團體及組織就不應該進入災
區。
http://m.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603331
現場範圍較小且人力充足下,外國救援團體幫忙出腦較有用,這也是日本派人來看過之後
下的結論,至於這不登錄又不給管理還搶指揮權的,到底算啥團體?提供贊助者cosplay
救難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