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ard (梔子花)
2016-02-21 21:25:142/19 PO文販賣物品,該位版友寫信告知同住東區希望可以面交,
交換line後約定今天晚上九點面交,
結果剛剛到了交易地點,打該位版友手機發現直接轉語音信箱,
就發現有點不妙了,但還是多等了他十分鐘,果然還是沒有出現,
一直到現在半個小時了手機仍然關機,傳LINE也毫無回應。
2/19到今天有足足兩天的時間可以告知反悔不買或改時間,
這樣把別人的時間不當時間實在是很不尊重人的行為。
2/22 該名版友要求修正文章
他是「忘記要面交」,而非故意放鴿子,特此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