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公園撤離攤商 業者:無法接受
2016-03-02 04:14 聯合報 記者修瑞瑩/臺南報導
部立臺南醫院在南方公園廣場張貼法院的執行公告,要求攤商自行搬遷,否則將強制拆除
。 圖/臺南醫院提供
爭議多年的衛生福利部臺南醫院前南方公園廣場經營案,臺南地方法院預計28日執行攤商
撤離部分,醫院昨天到現場張貼公文,已有部分攤商結束營業。但公文隨即被人撕除,現
場攤商強調有按時給租金,無法接受違法一說。
南方公園商家經營爭議,從民國96年營業以來,歷任多位臺南醫院院長,現任院長李伯璋
展現收回土地的決心,他昨天表示,月底撤除攤商後,將馬上美化,未來成為醫院前的綠
地。
南方公園為衛生福利部臺南醫院所屬醫療用地,在前任院長簡聰健任內,以BOT方式委外
經營,原本院方是要經營供病患、家屬消費的醫療商場,但業者在接手後卻擴大營運,經
常在場內舉辦歌手簽唱會等活動,且商場販售的餐飲、物品也都以年輕人為對象。
由於使用不合規定,臺南醫院在98年遭監察院糾正,院方也在同年提出訴訟,但官司一打
7年,雙方租約早在去年10月到期,現場至今仍持續營業中。官司分成兩部分,一是攤商
、一是店面,攤商部分官司已定讞,攤商必須歸還土地,店面部分仍在訴訟中。
25個攤商部分,法院訂28日現勘,決定後續的強制執行,店面也有近20家。
據了解,醫院認定與業者的合約是在兩年前到期,但業者的認定是去年10月,醫院從兩年
前至今都未再收租金,業者則持續提存到去年10月,目前未繳租金。
醫院表示,未來不僅要業者賠償,還必須繳罰金;但部分業者陸續脫產,未來即使醫院打
贏官司,也很有可能拿不到賠償金。
http://udn.com/news/story/7326/1534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