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胎給厚
是這樣的
小弟是一名大四魯魯跟朋友一起合租一間公寓式的雅房
房東今天打給我朋友問接下來一年有沒有要續租
問題是我們的約到8月
離現在還有5個月
而且研究所的結果也還沒放榜
根本沒辦法決定到底要繼續待在台南讀書還是去撿肥皂
但房東好像討債集團一樣的各種連環扣
朋友只好先說應該不會續租
想說反正大不了再找就好
結果才一天不到的時間房東就打來說我們什麼時候在家要帶人看屋了
讓小弟覺得奇賭爛
想問一下大家
通常這樣的情況合約到期的多久前開始招租比較合理?
還有就是我們該怎麼做才可以不傷和氣的表達我們的不滿?
p.s.我不是瓦哥不要叫我肛房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