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相較於其他縣市,發展的時間稍微早了一些,
這造成了舊市區的舊商業區以及古蹟觀光區的道路普遍較小條,
如果可以直接跟市民徵收土地或資產搭配既有道路做使用,
這樣規劃自行車可能會比較容易。
當然也可以直接放一堆腳踏車在路上跑,
讓他們跟馬路三寶還有路肩停車的人去擦撞,除了增加醫院使用率,
罵的人越多,與論越多,也才會讓那些公務員覺得事態嚴重去改善腳踏車使用狀態。
我其實想到一個方法,如果想要徵收土地或者房子,先指定為古蹟,
等到它自燃之後,重建就很方便了。
※ 引述《cuckooflower (酢醬草)》之銘言:
: 最近看到後起的桃園中壢Ubike都開始營運了,
: 再看看台南公共自行車的慘況,
: 不要說六都最落後,連彰化屏東都比不上,
: 捷安特跟高捷系統不用沒事自己搞特殊規格,
: 觀光局跟交通局雙頭馬車搞不清楚T-bike到底是要定位在旅客觀光還是市民交通,
: 從2008年許添財市長時代申請全台灣第一筆相關預算結果流產做不出來,
: 搞到現在別人都上太空了我們還再殺豬公,
: 台南市的公共自行車為什麼發展得這麼坎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