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賑災款怎麼用?李全教:不能挪為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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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全教(右)表示,賑災款應依捐款者初衷,用於受災戶,
絕不能挪為他用。(記者蔡文居攝)
2016-03-28 16:33
〔記者蔡文居/台南報導〕台南市議會0206賑災款監督小組
今天下午召開會前會,議長李全教表示,賑災款必須在最短
時間內發放給災民,並依捐款者初衷,用於受災戶,絕不能
挪為他用。
李全教表示,對於建築物沒有貼紅、黃單的受災戶,賑災款
如有剩餘款應針對未貼紅、黃單者給予適當補助,市議會本
於職權應盡到監督的角色,未來每週將定期召開一次會議。
他說,市議會接到很多的陳情,包括市府與受災戶座談會,
竟不准媒體、議員參加,這是反民主的行為。
永康區市議員李坤煌則說,市府說維冠大樓受災戶最多300萬
元,但有兩戶打通為一戶,而套房和店面補助怎能一樣?「
這根本是亂來!」
今天的會議,除李全教、李坤煌外,還包括小組召集人郭秀珠
、蔡育輝及市議員盧崑福、曾培雅等人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