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回到家打開FB,看到漂流者-鮨的動態
https://www.facebook.com/wander1985/photos/a.434498839920407.91065.434036029966688/1000526176651001/?type=3
說是準備轉移到小北觀光夜市這裡開
結果收到市政府的公文
http://tinyurl.com/ju8v7om
(FB縮址)
不想點進去看的內容如下
發文日期:105年3月24日
發文字號:府經場攤字第1050299151號
受文者:小北市場攤商攤位編號A45
主旨:有關佔用本市北區小北段1888-0地號及搭建地上違章建築一
案,請於文到後一個月內騰空地上物及歸還土地;倘未於期限內騰
空地上物及返還土地,將依法訴請法院排除佔用,請查照。
為什麼底下有人留言說小北夜市始終是個違建.......
朋友在那邊開滷味攤說..
剛剛傳訊問他,他也嚇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