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像有幾件事忘記了
您與房東白紙黑字寫好 4月20日 前要房東完成:
1.水電人員檢修
2.研商預留瓦斯管線事宜
3.未完成簽約前,承租人應附設備保管之責。
您4月5日簽約 要房東4月20日 前完成
卻在 4月7日 因為房東無法達成您的需求而要求解約
您雙方簽字蓋章約定訂金12000
如果不租「訂金聽任出租人沒收」 這也是您親筆寫下的
後來房東沒收4000 退還8000
建議您 要好心分享就客觀全面一點
※ 引述《Soliloquy (夢のあと)》之銘言:
: 各位好,4月5日我在某租屋app看到透天出租訊息
: 在小東路的巷內接近路衝的地方的空屋
: 當天看完下訂,定金保留15天
: 房東說〔現況出租〕,但消極處理修繕問題,收租定金前後態度不一
: 在電話追問後得知所謂合作的水電是房東的親戚,是業餘的
: 我認為能力有問題,直白的說,他們壓根不想花錢修
: 現場馬桶破裂、無水塔、沒有瓦斯與熱水管,後來還發現大門無法密合
: 我們下訂金時房東承諾這些會修好,並協調均攤加裝水電設備的費用
: 隔天片面告知水電已來過,除了宣稱馬桶修好之外
: 其餘皆因「當初房屋設計問題,目前無法解決」
: 廚房熱水水龍頭拔掉封死結案、當晚再去測試發現馬桶依然漏屎水...
: 我們自己請了水電來評估結果必須花大筆費用
: (東區的永成水電,後來不收我們車馬費,他聽了我們描述房東後直覺叫我們放棄別租)
: 向房東爭論,便不斷以我們當初已接受〔現況出租〕來搪塞我們
: 因為自覺搬家的時間壓力,無法與房東一家人繼續耗下去
: 最後協調以沒收四千元結束這場鬧劇
: 在談判現場,辯稱離定金保留時間還有約莫十天,是我們不給他們時間檢修
: 是他們大發慈悲才願意退我們部份錢
: 他們可能要再重新刊登了
: 或許也是我們被房屋其它優點沖昏了頭
: 或許當時不夠堅定以白紙黑字要求更明確的約定事項
: 總之如果你1.口袋夠深 2.不介意幫房東修好房子 3.不介意跟房東花時間玩跳針遊戲
: 應該還是棟可接受的房子
: 我們已經得到教訓了,簽約時請特別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