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締違停、機車停車收費爭議多
記者姚正玉/台南報導 2016-04-20
市府雷厲風行展開違規停車大執法及機車停車收費,但汽車停車位不足、停車位與民爭道
,以及人行道不能停車卻能擺攤等爭議不斷,市議員曾培雅、林美燕和許至椿廿日開記者
會要求市府檢討並調整政策,以免讓市民無所適從。
曾培雅指出,市府實施「違停零容忍」政策一年以來,服務處經常接到民眾投訴,抱怨
舉發單滿天飛、路邊停車格累進停車費率是搶錢、機車不能停在騎樓,汽車停車位改為機
車停車收費,這些表面上是便民,但卻讓民眾覺得官員「腦殘」。
曾培雅說,無論是「消防署法令六米內巷道雙向需劃紅線」,還是「舊社區大樓騎樓不
能停放機車」、「路邊汽車停車格改為機車停車格」,這些政策很明顯的讓原有停車位減
少,停車問題事實上是更加嚴重的。
林美燕指出,民眾投訴車子停在自家門前或騎樓都被開罰、拖吊,有的騎樓可以停,有
的不能停,雙重、多重標準讓人難以接受。
許至椿表示,交通局將火車站周邊汽車停車位改成機車位,等於是剝奪用路人的路權,
市府該做的是利用公地闢建立體停車場,容納更多車停,另建物住宅須設足夠停車位,否
則就應交代金,這筆錢應專款專用且長遠規劃,解決停車問題。
許至椿質疑市府動輒要取締騎樓停車,但騎樓是私有地且非公共設施,市府憑什麼說停
車是違規,騎樓不可停車,為何又可以擺攤。
林美燕也當面建議交通大隊長李名昌,機車違停開了罰單之後,若車主在吊車離開前到
達,應該放行讓車主領車,減少民怨。
交通局技正謝惠雄、科長謝昇毅表示,取締違停及機車停車收費後,整體停車秩序變好
,人行空間也增加,在此之前,已在車站附近增設機車停車位且輔導民間設立汽車停車場
,只要願意多走一點路,停車應該沒問題;騎樓除非劃設停車格,否則不能停車,不過,
他們也坦承目前未啟動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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