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會房地返還敗訴 南市府籲搬遷
2016-04-26 03:19 聯合報 記者曹馥年/台南報導
台南市區漁會位於運河星鑽區段徵收範圍內,市府要求搬遷未果,提出民事訴訟,請求漁
會返還房地。台南地院日前宣判市府勝訴,南市府昨天呼籲漁會不要再上訴,並加速完成
整修及搬遷工作,依法院判決結果返還。
台南區漁會總幹事吳春銀昨天出差,手機未接,漁會職員表示無法代答是否上訴。
台南地院判決指出,南市區漁會應連帶將占用的3筆市有房地返還市府,並應自今年1月1
日起至返還日止,依規定連帶給付使用補償金及利息。
市府財政處長張紹源表示,財政處已提供環河街56號市有房地供漁會承租搬遷,目前整修
中。運河星鑽計畫隨中國城拆除,已緊鑼密鼓進行,呼籲南市區漁會盡速返還房地。
漁會職員私下反映,新辦公室無停車空間,需另行租用車位,相當不便。目前南市區漁會
的車庫遭鐵皮圍封,推廣車、運鈔車等車輛只得停在室外,相當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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