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ruffaut (Bon Vivant)》之銘言:
: 平均每戶所得收入總計
: 總 平 均 1,157,926
: 新 北 市 1,146,991
: 臺 北 市 1,575,819
: 桃 園 市 1,327,963
: 臺 中 市 1,152,523
: 臺 南 市 991,990
: 高 雄 市 1,112,287
: 可支配所得中位數 平均數 http://goo.gl/xu69Jg
: 臺 南 市 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 261,689
: 臺 南 市 平均每人可支配所得 266,012
: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NEU_F8I ]
: 作者: RevanKai (GLAV) 看板: Gossiping
: 標題: [爆卦] 台灣各縣市每人年所得中位數排名!
: 時間: Tue May 17 00:05:31 2016
: 來平衡打擊一下
: 台灣各縣市每人年所得中位數排名:
: 單位:(台幣)
: 01.台北市 354,247
: 02.新竹市 310,337
: 03.嘉義市 276,010
: 04.桃園市 273,843
: 05.新竹縣 263,133
: 06.新北市 262,298
: 07.基隆市 261,878
: 08.台中市 261,689
: 09.澎湖縣 259,262
: 10.高雄市 254,648
: 11.宜蘭縣 241,791
: ====法定基本工資 240,096 ====
: 12.台東縣 231,020
: 13.台南市 228,481
: 14.屏東縣 218,026
: 15.花蓮縣 216,797
: 16.雲林縣 214,592
: 17.苗栗縣 211,057
: 18.南投縣 210,877
: 19.嘉義縣 209,909
: 20.彰化縣 201,718
: 行政院主計處家庭收支調查報告
: 他的資料跟我的資料一樣是103年的
: 103年後官員好像怠惰了,之後都沒資料(或者是根本不敢排,在中國鐵定暴動QQ)
: 但是非文組的,兩個表格交叉對照之後應該能知道
: 台灣的貧富差距大到真的嚇死人..........
以下為總收入和薪資 非可支配所得
http://win.dgbas.gov.tw/fies/doc/result/103/a11/49.xls
以及
http://goo.gl/9J4xgX P78
臺南市103年每戶家庭收支
所得收入總計=1.受僱人員報酬(薪資)+2.產業主所得 +3.財產所得收入
+4.自用住宅設算租金收入+5.經常移轉收入+6.雜項收入
家庭部分:
家庭所得: 1.家庭平均所得: 99萬 2.家庭中位所得: 90萬
家庭薪資: 1.家庭平均薪資: 55萬 2.家庭中位薪資: 47萬
(受僱人員報酬 )
個人部分:(將家庭所得和家庭薪資分別除以每戶平均所得收入人數和每戶平均受雇人數)
平均每戶所得收入人數 :1.72人
中位家庭每戶所得收入人數 :1.75人
平均每戶受雇人數 :1.53人
中位家庭每戶受雇人數 :1.72人
個人所得: 1.個人平均所得:99萬/1.72=57萬 2.個人中位所得:90萬/1.75=51萬
個人薪資: 1.個人平均薪資:55萬/1.53=36萬 2.個人中位薪資:47萬/1.72=27萬
(受僱人員報酬 )
名詞解釋:
受僱人員報酬:
指戶內成員從服務處所獲得之全部收入(包括本職及兼職)。
(一) 本業薪資:指現金收入毛額,包括本俸、專業補助費、工作補助費、實物代金、
配住宿舍租金設算及工資等(未扣除公保費、勞保費及所得稅前之金額)。
(二) 兼業薪資:指從事各項兼業之現金收入毛額及退休金、退伍金。
(三) 其他收入:包括加班、值班費、差旅費剩餘、車馬費、年終獎金、非按月發放
之考績獎金、月退或年內退休之三節慰問金、工作獎金、不休假獎金、福利金、
雇主代付公、勞、健保費或工會費、撫卹金、遣散費、教育補助費、婚、喪、
生產補助費及其他各種補助費等。
以下補充
====
臺北市家庭收支訪問調查報告
http://w2.dbas.taipei.gov.tw/Chinese/103family/13.pdf
臺北市103年每戶家庭收支
所得收入總計=1.受僱人員報酬+2.產業主所得 +3.財產所得收入
+4.自用住宅設算租金收入+5.經常移轉收入+6.雜項收入
家庭部分:
家庭所得: 1.家庭平均所得:157萬 2.家庭中位所得:137萬
家庭薪資: 1.家庭平均薪資: 96萬 2.家庭中位薪資: 82萬
(受僱人員報酬 )
個人部分:(將家庭所得和家庭薪資分別除以每戶平均所得收入人數和每戶平均受雇人數)
平均每戶所得收入人數 :1.70人
中位家庭每戶所得收入人數 :1.70人
平均每戶受雇人數 :1.34人
中位家庭每戶受雇人數 :1.42人
個人所得: 1.個人平均所得:157萬/1.7 =92萬 2.個人中位所得:137萬/1.7 =80萬
個人薪資: 1.個人平均薪資: 96萬/1.34=71萬 2.個人中位薪資: 82萬/1.42=57萬
(受僱人員報酬 )
名詞解釋:
受僱人員報酬:
指戶內成員從服務處所獲得之全部收入(包括本職及兼職)。
(一) 本業薪資:指現金收入毛額,包括本俸、專業補助費、工作補助費、實物代金、
配住宿舍租金設算及工資等(未扣除公保費、勞保費及所得稅前之金額)。
(二) 兼業薪資:指從事各項兼業之現金收入毛額及退休金、退伍金。
(三) 其他收入:包括加班、值班費、差旅費剩餘、車馬費、年終獎金、非按月發放
之考績獎金、月退或年內退休之三節慰問金、工作獎金、不休假獎金、福利金、
雇主代付公、勞、健保費或工會費、撫卹金、遣散費、教育補助費、婚、喪、
生產補助費及其他各種補助費等。
====
台北市民國102年(2013)家戶所得
http://w2.dbas.taipei.gov.tw/Chinese/102family/13.pdf
家戶收入依5等分分配 (薪資收入+非薪資收入)
=> 第80%~99%家庭"薪資"平均收入:202萬 總收入:310萬 ("非薪資"收入108萬)
=> 第60%~80%家庭"薪資"平均收入:112萬 總收入:180萬 ("非薪資"收入 68萬)
=> 第40%~60%家庭"薪資"平均收入: 73萬 總收入:131萬 ("非薪資"收入 58萬)
=> 第20%~40%家庭"薪資"平均收入: 44萬 總收入: 93萬 ("非薪資"收入 49萬)
=> 第 0%~20%家庭"薪資"平均收入: 17萬 總收入: 57萬 ("非薪資"收入 40萬)
ps:此的薪資=表內的受僱人員報酬
新加坡
http://imgur.com/mhyRJDK
新加坡2013年家戶所得
受雇居民家戶"薪資"收入 (ps:新加坡的家戶收入只有統計"薪資" income from work)
=> 第80%~99%家庭"薪資"平均收入(16984+28688)/2= 22836 sgd=55萬台幣=657萬/年
=> 第60%~80%家庭"薪資"平均收入(11293+13807)/2= 12550 sgd=30萬台幣=360萬/年
=> 第40%~60%家庭"薪資"平均收入(7993+9469)/2 = 8731 sgd=21萬台幣=251萬/年
=> 第20%~40%家庭"薪資"平均收入(4993+6373)/2 = 5683 sgd=14萬台幣=163萬/年
=> 第 0%~20%家庭"薪資"平均收入(1711+3372)/2 = 2541 sgd=6.1萬台幣=73萬/年
資料來源:新加坡統計局 http://www.singstat.gov.sg/
比較表
新加坡家庭 台北市家庭
受雇人員報酬 + 非受雇人員報酬=總收入 VS 總收入=受雇人員報酬 + 非受雇人員報酬
80~99% 657萬 + 未知算0 =657萬 310萬= 202萬 + 108萬
60~80% 360萬 + 未知算0 =360萬 180萬= 112萬 + 68萬
40~60% 251萬 + 未知算0 =251萬 131萬= 73萬 + 58萬
20~40% 163萬 + 未知算0 =163萬 93萬= 44萬 + 49萬
0~20% 73萬 + 未知算0 = 73萬 57萬= 17萬 + 4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