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alakuo: 妥協個屁 05/23 23:15
→ jameshcm: 溜冰鞋小姐謝謝你,如果沒有你,我們賴神可能不會轉彎.. 05/23 23:21
推 charmingc: 真的是一個民之所欲的首長~~~ 05/23 23:23
噓 z996z1104: 台南交通這樣搞,會好才有鬼!違規就該執法,最後果然又 05/23 23:45
→ z996z1104: 是會變這樣,雷聲大雨點小! 05/23 23:45
噓 asjimmy: 這樣做半套有屁用!!!!! 05/23 23:46
噓 verylikeTN: 還不是為了選票...唉 05/23 23:46
噓 dyarchon: 賴清德你就這麼軟嗎 05/24 00:58
噓 xgreen1001: 爛政策 直接拖很難嗎 05/24 01:08
噓 yuen1029: 市長真好說話.....懂了 以後就是會吵的孩子有糖吃 記住 05/24 01:11
→ yuen1029: 了嗎?以後有什麼政策出來就是這樣做 05/24 01:11
噓 stevenkuo: 格局就這樣? 05/24 01:19
噓 seekeve: 真是德政 05/24 02:18
噓 WiiSports: 呵呵呵 照這樣說 某些賣吃的停一下不會被拖了 終於可以 05/24 02:58
→ WiiSports: 違停了! 謝謝賴神! 05/24 02:59
→ WiiSports: 可以安心吃路邊攤了! 05/24 02:59
噓 young90405: 台南沒救了 05/24 03:14
噓 darrenh: 討好民眾 05/24 08:15
警政署 取締違規停車程序
http://www.hpb.gov.tw/ezfiles/0/1000/img/47/1010712-%284%29.pdf
執行違規拖吊作業時,如違規車輛尚未上架或已裝設輔助輪,尚未移離原來位置,違規
車 輛之駕駛人已到場,執勤人員應即指揮停止拖吊,並請其出示駕、行照,查核無誤
後,交付違規人已填製之「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責令違規人駛離。違
規停放之機車,如已移離原來位置並置放於機車拖吊車輛上,即不得依被拖吊車輛駕駛
人之請求而停止拖吊及放行。
http://i.imgur.com/EE2cUlY.jpg
內政部警政署交通違規稽查與輕微違規勸導作業注意事項
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A040040111031200-0950606
3.違規(臨時)停車
(1)違規(臨時)停車,如駕駛人在場或到場,應當場製單舉發
,並責令其將車移至適當場所,不得逕行舉發。
(2)逕行舉發違規停車應先置放舉發標示單,照片應隨舉發通知
單送達。
(3)違規停車拖吊應以重點違規為主要執行項目,並應嚴格要求
執行人員依規定程序拖吊,違規汽車雖完成上架尚未移離原
來位置,違規人到場者,不得拖吊,當場舉發。
(4)各警察機關駐地應協調交通主管機關劃設警備車停車格位,
依法停放,違反規定者並依法舉發。
→ bearq258: 我必須要反映獎勵停車場設立是必要 05/24 01:32
#1N0ysAdx (Tainan) [ptt.cc] [新聞] 市府獎助民間設置停車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