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iern: 不合法日租旅館就別推薦 05/25 00:44
噓 formatted: 。 05/25 00:49
推 ru820717: 好可愛 可是希望他合法 05/25 00:57
推 cyp001: 產品有沒有侵權問題?y 05/25 08:44
推 ad24: 是授權的 但是日租民宿不合法 不過目前中西區也無合法民宿 05/25 08:51
推 loveleexx: 會被檢舉嗎 05/25 09:26
→ yulymoon: 其實要合法的話要先問合什麼法啊 05/25 09:34
推 Enzo7239: 日租最近抓很嚴 05/25 10:47
噓 ding0725: 花一堆錢住違建 Hi 潘仔 05/25 10:51
→ jiern: 聽起來跟違停理由一樣 找不到停車格為什麼不能違停 05/25 12:28
民宿管理辦法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十二日交路發九十字第○○○九四號令發布)
第5條
民宿之設置,以下列地區為限,並須符合相關土地使用管制法令之規定:
一、風景特定區。
二、觀光地區。
三、國家公園區。
四、原住民地區。
五、偏遠地區。
六、離島地區。
七、經農業主管機關核發經營許可登記證之休閒農場或經農業主管機關劃定之休閒農業區
八、金門特定區計畫自然村。
九、非都市土地。
第6條
民宿之經營規模,以客房數五間以下,
且客房總樓地板面積一百五十平方公尺以下為原則。
第8條
民宿之消防安全設備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每間客房及樓梯間、走廊應裝置緊急照明設備。
二、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或於每間客房內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
三、配置滅火器兩具以上,分別固定放置於取用方便之明顯處所;
有樓層建築物者,每層應至少配置一具以上。
第13條
經營民宿者,應先檢附下列文件,向當地主管機關申請登記,
並繳交證照費,領取民宿登記證及專用標識後,始得開始經營。
一、申請書。
二、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文件影本(申請之土地為都市土地時檢附)。
三、最近三個月內核發之地籍圖謄本及土地登記(簿)謄本。
四、土地同意使用之證明文件(申請人為土地所有權人時免附)。
五、建物登記(簿)謄本或其他房屋權利證明文件。
六、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或實施建築管理前合法房屋證明文件。
七、責任保險契約影本。
八、民宿外觀、內部、客房、浴室及其他相關經營設施照片。
九、其他經當地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
第21條
民宿經營者應投保責任保險之範圍及最低金額如下:
一、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臺幣二百萬元。
二、每一事故身體傷亡:新臺幣一千萬元。
三、每一事故財產損失:新臺幣二百萬元。
四、保險期間總保險金額:新臺幣二千四百萬元。
前項保險範圍及最低金額,地方自治法規如有對消費者保護較有利之規定者,
從其規定。
未依規定辦理責任保險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並得廢止其營業執照或登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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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投保重要性的人大概也不知道八仙跑趴塵爆的醫藥費是全民買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