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李全教條款」完成三讀 賴清德:獻給親

作者: musicanuda (musicanuda)   2016-05-27 14:54:56
: 推 hyxs0: 記名投票 就不會偷偷收錢 偷偷跑票 05/27 12:34
: → SeTeVen: 議長是由代議士所選,當然要對選民負責 05/27 12:57
: 推 aqas4: 為民發聲 讓人民知道你有沒有表達人民的意見,你的投票權 05/27 13:10
: → aqas4: 利是人民的,人民有義務知道你把票給誰 05/27 13:10
: 推 hyxs0: 議員是代議 代表人民行使攸關大眾權益 應該要公開記名投票 05/27 13:24
: 推 m200338m: 議員是人民選的代議士,本就該記名讓民眾知道議員投給 05/27 13:44
: → m200338m: 哪個議長 05/27 13:44
: 推 aa08175: 他們是民代,本來就要記名的,不然你以為在選班長阿? 05/27 14:22
: 推 wintrystar: 代表人民就要記名呀,不然怎麼知道你跟人民要的是否一 05/27 14:25
: → wintrystar: 樣 05/27 14:25
: 推 wennai: 推,支持記名 05/27 14:25
: 推 jackplm1234: 人民選出來的代表本來就該記名投票,不然選民怎麼知 05/27 14:36
: → jackplm1234: 道你有沒有亂用他給你的權力? 05/27 14:36
很贊成幾位板友的說法,記名是為了負責
但地方選舉一個現況是:議長被提名人,經常不見得是什麼好鳥
在以往無記名情況下
經常是地方派系老大的議長,獲得政黨提名後
為了順利獲得選票,還需要對議員巴結妥協
或許這是地方政治妥協分贓的一環,但某方面也算是地方權力在民代手上
記名之後,假設一個情況:
我將票投給心目中理想人選王大明,但他所屬政黨卻提名不好人選李拳頭
在無記名情況下,王大明可選擇廢票或跑票
但記名制度下,若不投給李拳頭將面臨黨籍處分
這表示,人民選出的民代,本以為有自主投票權力
但這權力其實已經被政黨所取代
因為我們投票是投給特定民代、而不是特定政黨
現在記名投票之所以被認為較佳,是因為我們相信DPP優於KMT
且,本投票本應歸屬於民代個人、卻投射到背後政黨,讓DPP民代隸屬於DPP政黨之下
才會認為DPP民代應該無條件投給DPP議長提名人
但不該如此
因為我的論點是,我投的是民代個人、而不是強迫他服從於政黨提名人選
以實例來說,DPP提名賴美惠
原因不在她表現好、而是賴清德偏好她是自己人,不是DPP其他派系
若我投票的DPP民代不願投給她、寧可廢票
但在記名制度下被處分或開除黨籍
這樣合理嗎?
不過話說回來,不同制度本就兩相權取其輕
以現況來說,民代素質太差,以致於民眾不願相信其操守及能力
寧可交給明星市長及黨中央來決斷
也是一種民主制度的擺盪吧
另,題外話,除了賄選跑票
賴清德寧可提名一個讓同黨議員寧可跑票的人選
到底是民代素質不好、還是DPP人選不好、還是派系內鬥
這個政治議題,是不是被淹沒了呢?
作者: tnssh211448 (yd)   2016-05-27 14:57:00
作者: iamcnc   2016-05-27 14:58:00
合理啊 你選的議員 有骨氣就不要依附政黨啊 不要又要政黨支援 又想自己收錢記名投票 你才能真正選出你想要的議員 就像立法委員 支持反對一清二楚
作者: musicanuda (musicanuda)   2016-05-27 15:02:00
樓上,我沒有提到收賄錢是合理的,不要亂扣帽子
作者: t222728 (Smart.ET.)   2016-05-27 15:02:00
就不要投民進黨就好了!
作者: onetwo01   2016-05-27 15:05:00
你可以不遵從黨意投票,但你的選民有權知道你投了什麼,很難懂嗎?
作者: musicanuda (musicanuda)   2016-05-27 15:06:00
記名制度下,不遵從黨意的成本會非常高
作者: onetwo01   2016-05-27 15:07:00
不然為什麼叫代議士?
作者: musicanuda (musicanuda)   2016-05-27 15:08:00
代議士不代表要遵從黨意,但現階段制度,是往黨意傾斜
作者: onetwo01   2016-05-27 15:08:00
重點是“要選你出來的選民知道你投了誰”,如果怕壓力,就脫黨靠自己
作者: musicanuda (musicanuda)   2016-05-27 15:12:00
只是指出記名投票沒有那麼理所當然、一定是正義無比我文章最後一段,您可以評論嗎?
作者: magamanzero (qqq)   2016-05-27 15:40:00
看你的正義是什麼 不過記名投票是比較合理以你的case來看 被停權大不了就退黨 反正有選民支持
作者: mavis20   2016-05-27 15:42:00
你前面講的是理想的情況 但是依現實情況 選民選議員只是在挑個比較不爛的 更不用說到議會選舉也只是挑個比較不爛的政黨
作者: yosaku (脆弱的超強)   2016-05-27 15:55:00
奇怪 你不信任這個黨的考量 那就連這個黨的議員都不要支持啊 還是以後選議員前 黨要順便告知黨之後要推薦誰當議長才行?用不滿意人選來合理化投敵營的行為 怎樣都說不過去啦 那黨要幹嘛?讓候選人方便選舉然後選完分贓嗎?那我們選民又算啥?
作者: musicanuda (musicanuda)   2016-05-27 16:12:00
請yosaku發文論述,不要躲在推噓文
作者: yosaku (脆弱的超強)   2016-05-27 16:19:00
什麼叫躲@@ 這麼簡單的道理還要特地發一篇佔版面喔...而且我的見解跟其他人有何不同XD你的要求好特別
作者: musicanuda (musicanuda)   2016-05-27 16:23:00
因為大家都知道您是親衛隊啊 XD
作者: yosaku (脆弱的超強)   2016-05-27 16:27:00
只是想扣帽子何必那麼迂迴呢早講嘛 我還在等你根據我的論點反駁說 看來是我浪費時間了
作者: musicanuda (musicanuda)   2016-05-27 16:28:00
我的論點已經寫成一篇文章了,請您別再躲推噓文了
作者: yosaku (脆弱的超強)   2016-05-27 16:40:00
喔是喔 好好好哪天我心情好就回你一篇好讓你也能享受躲在推文的樂趣^^y
作者: sprucewind (nothing to say..)   2016-05-27 16:57:00
你去查查人家歐美民主國家是記名還是非記名再來說吧說人家親衛隊實在很......
作者: onetwo01   2016-05-27 17:23:00
所以說…立法院71席包括時代力量都是親衛隊?還是他們有什麼不得不投同意票的理由?你如果以為一個台南議會就可以讓這個法案通過,也太看得起賴清德了 。
作者: dp44 (lol)   2016-05-27 17:39:00
你只看這一次 那要不要看下一次? 你只會黨意 不聽民意那下次人民要不要投給你? 資訊越開放 人民是不會越來越蠢的在記名投票的狀況下 誰反民意 沒穿褲子一看就知道有這次就沒下次了
作者: march0331 (MARCH)   2016-05-27 18:58:00
本想推,但說人近衛隊只能噓了
作者: minimylove (ICE)   2016-05-27 19:50:00
作者: gzl152 (Godzilla T)   2016-05-27 21:44:00
扣人帽子不就好中立捏
作者: nousgu (小雞)   2016-05-27 22:29:00
他推文就說得很清楚了 幹嘛要人家特地發一篇 = =
作者: keepbusy (未定)   2016-05-27 23:13:00
歐美X步國家又如何 兩邊情況都一樣嗎?原PO這篇說得這麼清楚 還只看歐美
作者: sprucewind (nothing to say..)   2016-05-28 00:41:00
美國是成熟民主國家,不參考他們要參考誰?連代議士的涵義都不懂就不要出來說了啦!連大法官都釋憲背書了,在質疑記名投票的還在凹啥?
作者: SeTeVen   2016-05-28 03:51:00
你就慢慢活在你的理想世界吧
作者: rayven (擲筊才是真正雲端運算)   2016-05-28 12:03:00
通篇鬼扯,你知不知道代議士是要對誰負責?
作者: OGCisbad (阿爽)   2016-05-29 04:48:00
扣帽子 呵呵
作者: fatstan (DPJ)   2016-05-29 07:20:00
同黨議員跑票是不想選給黨推出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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