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nk11202010 (阿爆)》之銘言:
: 一開始跟房東確認我們需要網路,房東承諾會提供我們網路,我們發現他用一家bb的公
司
: 於是提出我們要換中華的,但是因為這樣房東需要付違約金。所以在不爽,我們就說如
果
: 後來打電話來又罵我ㄧ頓..........(莫名其妙..然後他就說他自己要幫我們裝 於是就
在
: 裝好之後從此沒有說要付網路費用
: 雖然曾經有說要一起負擔BB網路公司的違約金 但是後來也都沒有跟我們要求付網路的
費?
: 連違約金也沒有說要什麼時候付
: 而且合約上面也寫..房東出租人自付網路費用 沒有在新增條例
: 但是就在昨天大吵之後 現在跟我說我需要付所有全額的網路費用
: 請問我該怎麼做
: 我還是學生 哪裡有免費的法律諮詢服務 :(
讓我們稍微整理一下吧
房東疏失
1.未經允許就擅入
2.意欲收取額外的網路費
房客疏失
1. 意欲提早搬離並以押金轉成房租
假如真走法律途徑,擅入這事猜測應該沒錄影之類的證據;額外的網路費不用理他就好了
。但假如在合約到期前就搬走,那於情於理,房客都站不住腳
我目前想到最不麻煩的方式就是,住到約期滿,並協同父母和屋主商量網路費的事,最多
一人一半(多少也是因為房客要求才換,負擔一半也算勉強可以接受)。另外,看能不能
在租約上付加一條”若某某房東要進入跂住址內,需經過房客同意,若未經同意便擅自進
入,則需賠償房客10萬元”房東、房客、住址都要清楚寫出。假如房東不願意加這條,告
知房東說要換鎖,不管他同不同意就直接換新鎖,搬離時再換回舊鎖,(假如是普通喇叭
鎖,連工帶料約700內)同時警告他,若再擅自進入,若有錄影存證,必定會提告。
另外你找法律咨詢用處不大,跑法律是不得已而為之,因為費時費力。在有證據的情況下
,你要跟他跑法律都很麻煩了,更何況沒證據,所以能商量就盡量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