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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ukuso (阿So)
2016-08-15 21:18:00推
作者:
rotusea (M.Y.)
2016-08-15 21:43:00古剎和老市場比? 太浮誇了吧世俗機能的東西本就要回歸世俗 拿寺院來比實在穿鑿附會不如說 這間漁市場除了“老”之外 有什麼建築或藝術方面的特色? 是像吳園公會堂、林百貨、舊地院、土地銀行等日本人嘗試融合東西風格的當時代前衛建築?還是有重大事件在
作者: amig0123 (小流) 2016-08-15 21:50:00
漁市場就是漁市場 保留要幹嘛?
作者:
rotusea (M.Y.)
2016-08-15 21:50:00那邊發生? 如果有請務必分享 讓大家學習那不為人知的史蹟
作者: amig0123 (小流) 2016-08-15 21:51:00
拿廟來比漁市場 你會去廟拜拜 你會去現在漁市場幹嘛?當文青 到此一遊 有沒有可以插電的? 還是那邊都放櫻花要跟日本借鏡 先想清楚保留了"漁市場"要幹嘛好嗎
建築法規應該要增加建築物年齡的限制,不然隨便一間房子放太久又有人說它「見證歷史風華OOXX的」
作者:
hemble 2016-08-15 22:02:00推r大~
照你們這種思維,百年後的子孫什麼都只能用舊的,因為它們都見證府城的歷史風華,不能拆。
作者:
rotusea (M.Y.)
2016-08-15 22:18:00自己用谷歌地圖看看就知道為什麼會被評為不具藝術價值了屋頂加外牆 表面至少4成是鐵皮 兩側連拱也全都被封死哪裡還有FB裡那張原設計圖的樣子?
同r大,如果本來就有人關心,它今天會是一個停車場?
作者:
rotusea (M.Y.)
2016-08-15 22:24:00真正愛老建築的人 看到現況才應該要心痛難過吧
作者: whylook 2016-08-15 22:26:00
好奇到底留下來要幹嘛?
作者:
rotusea (M.Y.)
2016-08-15 22:29:00如果真的要取回所謂“老台南人的回憶” 讓這間舊漁市場重新發光發熱 合理的作法應該是打掉現有建物 以原本設計圖的精神為新建物的範本 而不是強要保留一棟面目全非的老屋如果一定要用類比法 我倒認為這些“文史團體”是在給一個
作者:
iamcnc 2016-08-15 22:31:00我覺得這文章更蠢
作者:
rotusea (M.Y.)
2016-08-15 22:32:00彌留的病人插管急救 死拖活賴 給病人造成更大的苦難而不是真誠地送病人走向下一個新生
作者:
iamcnc 2016-08-15 22:35:00你怎麼不問築地市場幹麻要搬家 三十年老包皮為什麼要割要真是老台南人的回憶 等老人死光就剩中年人關於該地荒廢的回憶嗎 要保留就在地人去爭取去維護啊
查了一下 這塊地產權好像是市府的 市府帶頭拆老屋好像不是很政治正確 到了高雄駁二走一遭 發現台南真的缺這種臨海大跨距老屋 將來跟中國城廣場相輔相成未來作為運河遊河觀光船售票處既服務中心
作者:
rotusea (M.Y.)
2016-08-15 22:44:00哪隻眼睛看見的大跨距老屋....(苦笑)
作者:
rotusea (M.Y.)
2016-08-15 22:49:00現實是 倘若要把這間房子復舊 和拆了重建沒什麼兩樣
作者: whylook 2016-08-15 22:49:00
那裡跟駁二比也差太多了..........
作者:
rotusea (M.Y.)
2016-08-15 22:54:00然後原PO請不用激動 我前面已經講了 如果它真的有我們不
作者:
rotusea (M.Y.)
2016-08-15 22:55:00知道的特殊意義 就請分享 屆時我們自然有可能會被說服但你若用這種態度 這機會就渺茫了
推r大,反拆都說有歷史意義,意義是什麼?不是一直和日本老建築比較就有相同意義吧?
作者:
pandy (pandy)
2016-08-15 23:07:00所以它的意義到底是甚麼? 見證歷史嗎?老實說沒去過現場..不過看照片跟廢墟沒兩樣 整修起來應該跟打掉重建沒兩樣了吧 而且我還真的感受不到有甚麼特殊情感...是說林百貨整修前,也沒看起來那麼殘破吧
作者:
iamcnc 2016-08-15 23:14:001936年見證運河興衰、台南風華至今的魚市場 講完了
作者:
iamcnc 2016-08-15 23:15:00倒底是誰歧視賣魚的 文化人嗎?
老實說對市府而言 這塊地是三面臨路的優良抵價地但從開發上的角度 基地狹長 深度只有17公尺
日本幾千年歷史和這些寺廟脫不了關係…很多都還是君王統治的城池,而林百貨幾乎是第一個邁向現代化的百貨,拿來和這比較會不會差太多
作者:
iamcnc 2016-08-15 23:27:00老實說 一雙有記念性的皮鞋 換了鞋面 再換鞋底 這鞋就只剩靈魂了 把這建築修好了然後不賣魚改賣文創我覺得也是瞧不起賣魚的 到底這建築的美好在哪裡 不要給我看一個原建築圖就算了 還是你們要的是還原一個你也沒見過的原建築?
駁二建於1973,市府找煙火施放場地不小心發現的…
作者:
rotusea (M.Y.)
2016-08-15 23:29:00會發生火災通常是因為市府要保留 不過本案市府既要拆除也是地主 這樣還會發生火災 是要陷害市府吧
老實說,你們想找回歷史意義,最好的方法就是整修完來賣漁,回歸本質才有這個建築的意義
作者:
iamcnc 2016-08-15 23:38:00不一定要當古蹟保留 我覺得既然市府想不出留着要幹麼 不如規劃改建成live house 之類的 留一面牆讓老台南人到此自慰
作者:
kenimai (非理法権天)
2016-08-15 23:45:00叫那些文史團體付錢來保存啊
作者:
iamcnc 2016-08-15 23:46:00扯別的建築案其實只是轉移焦點 扯騎士賣魚更是無聊 那個賣魚的感覺被歧視了?那賣魚的出來承租搞個賣魚大會館啊專抓水系寶卡夢
作者:
iamcnc 2016-08-15 23:48:00如果市府不出錢 會有民眾出來募款維護嗎?
作者:
rotusea (M.Y.)
2016-08-15 23:49:00其實我非常喜歡那種形式的房子 起因是立人國小的老校舍
作者:
rotusea (M.Y.)
2016-08-15 23:51:00但回頭來看漁市場 要回復成那種樣貌 也就只剩重建一途
還辦國際競圖請來MVRDV設計 說沒錢我個人是不信拉
作者:
iamcnc 2016-08-15 23:51:00維護改建不用錢 那保持現狀啊
牆拆掉屋頂修繕就成了阿 裡面本來就是空的魚市場就是捕魚完灑出來喊價的交易場阿 當然是空的阿
作者:
rotusea (M.Y.)
2016-08-15 23:53:00所以那是一間幾乎只有牆和屋頂的建築
作者:
medama ( )
2016-08-15 23:53:00支持拆魚市場
本來就是柱廊阿 牆面都馬違建的 白漆洗掉原色就出來了阿
作者:
rotusea (M.Y.)
2016-08-15 23:56:00嗯 那我修正一下 和打掉重建有87%像
作者:
iamcnc 2016-08-15 23:56:00我說政市府不“出”錢 你講不信市府沒錢 我倒覺得你要怎麼說服市府出錢才是問題吧
作者:
ssk12245 (A-hao)
2016-08-15 23:57:00台南想發展,總是被阻礙,六都最後
作者:
rotusea (M.Y.)
2016-08-15 23:58:00古蹟修繕不是那麼容易的 當初一中要整修紅樓 還特別開研
作者:
iamcnc 2016-08-15 23:58:00不然開放老台南人繳費進去挺柱一下 那些柱 好美好美
作者:
iamcnc 2016-08-16 00:00:00現在把屋頂拆了 再拆一些多餘的牆面就完成了 台南帕德嫩神廟
作者:
rotusea (M.Y.)
2016-08-16 00:00:00這樣講好了 你今天要整修一間涼亭 然後你決定要重建柱子和屋頂 其他不動 請問這和重新蓋一座有什麼不一樣?
作者:
iamcnc 2016-08-16 00:03:00誰說要重建了 嗯?光念舊的老台南人一人一泡尿 都能把那些牆面 多餘的漆沖掉剩下來的柱廊 美的咧
作者:
hadada (no love)
2016-08-16 00:04:00鐵皮屋屋頂有啥藝術價值? 拆掉剛好
作者:
rotusea (M.Y.)
2016-08-16 00:05:00不管走哪條路 最終都是要拆的 工程不是魔法
作者:
iamcnc 2016-08-16 00:05:00要是你想講市府為什麼要拆 就講啊 有什麼陰毛啊對啊 他明明是要修的 就跟我也送修z3一樣 可惜還是要買新手機 因為修個螢幕搞壞天線
沒什麼陰謀阿 市府只是依法執行罷了 因為這一塊地是
作者:
iamcnc 2016-08-16 00:09:00台南這個文化古都 修個建築不是什麼大問題 民間最多是需要防個火災
運河星鑽的區段徵收範圍內 這連新聞都不太講的市府為了將抵費地配發給區段徵收的地主 需將地上物全數清除以利配地交還 才得以執行市府的美夢 所以在中國城
城市本來就要開發更新了,不然魚市場拆去別的地方好了,不要找盡理由阻礙城市發展
作者:
iamcnc 2016-08-16 00:14:00到底要給魚市什麼定位還是功能啊 很舒服的廊柱?參拜?自慰?文創?
政府為了運河新鑽地區花的可多了 這算許市長未盡之工
作者:
iamcnc 2016-08-16 00:17:00不然把倉庫的柱子 搬去別地方囤啊 日本最愛玩古蹟搬家 看那個里要認領 送他所以你反新鑽嗎 還是只反拆魚市
包含新沙卡里巴攤商安置拆遷 新南國小 金城國中新建拆遷中國城徵收拆除 新中國城廣場國際競圖 為啥市府要花那
作者:
iamcnc 2016-08-16 00:19:00可以講一下魚市的重點嗎?很舒服的建築?
作者:
iamcnc 2016-08-16 00:21:00你的意思是市府有錢但不是照你想的花 還是市府浪費公帑了?
那些花的錢都馬是要靠新鑽底價底費地重劃基金賺回來的
作者:
iamcnc 2016-08-16 00:22:00本來就沒說他沒錢啊 只是你要說服他花錢而已
請你先搞清楚金鑽和魚市場是綁在一起的 所以市府才急上面花那麼多錢你說他沒錢重新整修 這不對吧市府本來就是預支重劃基金蓋那些新東西的 抵押品就是那些抵費抵價地阿魚市場它阻礙了什麼地方發展到請您說一下
作者:
Zero0910 (みくに最高≧▽≦)
2016-08-16 00:26:00一堆不倫不類的類比 想說服人要用理 不是這樣嗆人
作者:
iamcnc 2016-08-16 00:26:00綁在一起的開發案既然沒陰毛 你還是把重點放在這魚市場的價值吧你一下說沒妨礙 又說綁在一起 所以是怎樣 有沒妨礙那顆鑽?
作者:
iamcnc 2016-08-16 00:31:00台南市府計畫拆魚市另有規劃 所以市府很有理由拆是吧 你都說完了不好意思我專業不足 害你推文顯得有夠專業
作者:
rotusea (M.Y.)
2016-08-16 00:37:00總而言之,現存魚市場建築沒有任何原封不動的可能性,以建築本身來說,也沒有古蹟的價值;不管是因為抵費地還是修復工程,不管是大拆還是小拆,最終都是要拆。這件事看來最完美的解決方式就是另地重建保存,而市府的確也已經提出。這不是沒有先例,不然成大校園裡那座城門難道是一開始就在那邊的嗎?而它在移到那裡後,會比不移來的差嗎?不會吧,反而更能保存臺南的歷史。與其糾結於原地保留這個幻想,不如想點實際的,像是該搬去哪裡。用在運河遊船的遊客中心是個好主意,不如就搬到安億橋,與安億轉運站做結合,成為臺南運河的門戶,繼續守護臺南運河,見證臺南歷史風華新的一頁。
作者:
iamcnc 2016-08-16 00:38:00剛好我也不信佛 也沒去過林百貨 我還蠻愛吃魚的 我是說真的魚日本古蹟超多搬家的 台南要換柱移柱 先看安平那個里需要這美妙的建築啊 搞不好有人堅持 魚市場要在運河邊
作者: Tung2463 (阿方) 2016-08-16 00:42:00
這種沒有保留價值的建物也不需要做異地保存吧
作者:
rotusea (M.Y.)
2016-08-16 00:46:00假如沒被後來的使用者(漁會)破壞,我相信是會有保存價值的。只是...
作者:
iamcnc 2016-08-16 00:47:00現在就是在吵你不懂這建築的價值
作者:
rotusea (M.Y.)
2016-08-16 00:47:00在這件事上並非不存在雙贏的可能性,只是看誰不願意退讓罷了
作者:
iamcnc 2016-08-16 00:48:00但是有人扯日本有人扯新開發案……我等專業的保留派發文
作者:
rotusea (M.Y.)
2016-08-16 00:52:00雖然不曉得是否太遲,我還是建議一下:真的不用麻煩po新文,效益真的不高。卡早睏,卡實在。 我是說真的
作者:
iamcnc 2016-08-16 00:53:00如果交付公投 會變成台南人有文化還是沒文化呢?
作者: ffaatt (不由分說) 2016-08-16 01:27:00
都更比較重要 保留這個浪費資源跟時間
一個爛倉庫跟金閣寺比,想逗誰笑?如果今天在中國城旁邊待拆的是金閣寺,我第一個反對
作者:
abcpoppo (Poppo)
2016-08-16 04:39:00看來我找我阿嬤來台南可以當寶 他快九十了呢!
作者:
mecca (咩卡)
2016-08-16 07:39:00築地魚市場表示:
作者: s488716 (我是誰) 2016-08-16 09:02:00
誰要的話,移去他家啦~
作者: esther123 (esther) 2016-08-16 09:37:00
留著養蚊子?
作者:
cmchiu (C.M.)
2016-08-16 10:00:00無限上綱突破到宇宙去了你有實際去你舉例的那些地方走過看看嗎?
作者:
rayven (擲筊才是真正雲端運算)
2016-08-16 10:18:00LP比雞腿…
作者: chenhom (安心上路) 2016-08-16 10:55:00
平常不見文化人在維護 要拆了 紛紛跑出來喝止
總歸一句,你們如果認為那是重要的,今天它絕對不可能成為一個不起眼的停車場,屋頂牆壁也不可能被加蓋
作者:
yenshun (村上春樹的貓)
2016-08-16 11:46:00先顧好肚子再來談文化吧,需求層次學假的?
作者:
chernglin (å°é¨èª )
2016-08-16 12:16:00推 支持保留
作者: ding0725 (塔斯汀哥) 2016-08-16 12:47:00
比較也找相近一點的例子
作者: ffaatt (不由分說) 2016-08-16 22:16:00
這篇明明該拆 怎麼結論變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