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31日電)台南市代理議長郭信良被控收受700萬元護航官田鋼鐵
環評案,台南地院認定官田鋼鐵確有委託郭信良處理抗爭事宜,郭信良未利用職務詐財,
今天宣判無罪。
台南地檢署去年1月起訴書指出,郭信良及擔任助理的親戚郭仲進,向官田鋼鐵陳姓榮譽
董事長、汪姓董事長告知將協助疏通市府環保局及處理市議員、自救會成員間的問題,讓
官田鋼鐵環評案通過,陳、汪兩人則同意支付新台幣1200萬元。
不過,官田鋼鐵支付700萬元後,環評案還是未過關,郭信良未再取得餘款500萬元。南檢
認定郭信良和郭仲進已涉及違反貪污治罪條例。
台南地院則認為,郭信良未否認從官田鋼鐵汪姓董事長收受700萬元,他雖辯稱是借款,
難認屬實,但官田鋼鐵陳姓榮譽董事長、汪姓董事長確以1200萬元代價委託郭信良處理抗
爭案,郭信良最終未處理好,這僅涉及能力,未利用職務施以詐術詐財。
另外,郭信良向東昇營造呂姓負責人取款400萬元,卻佯稱是龍州工程行施姓負責人購買
混凝土之用,欠款可從東昇營造未來支付給龍州工程行的款項扣除;但事實上施姓負責人
毫不知情,郭信良因涉嫌詐欺取財被起訴,全案因證人翻供及郭信良堅稱借款屬實,獲判
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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