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oublelll (大波)》之銘言:
: 我不懂有些人是邏輯真的太差還是護航護到語無倫次
: 在那邊說雨天塞車是正常的 所以平常下雨塞車也要放假?
: 問題就不是塞不塞車 而是你塞在路上這段時間所要承受的風險 市長都需要去考慮
: 是阿早上的確是風雨不大 氣象局的資料也滿準的
: 但平常大家下班可能需要30分回到家
: 遇到颱風下雨加上更多人選擇開車的路況 就不提老闆不准時放人還有要接小孩的了
: 你也要大概抓一下大家幾點才能回到家吧
: 而不是自欺欺人的想說12點打鐘下班大家都可以準時在1點前回到溫暖的家
: 颱風假的目的不就是要確保大家上班下班路上的安全嗎?
: 如果上班下班都無風雨那不用放假也沒差
: 如果這些都無法考慮的話以後大家看氣象預報自己決定要不要上班就好了
: 還有人在說神預測...
當然,這部分還牽涉到職業災害,上下班途中因不可抗力而致傷殘亡,這是否算職業災害
,而這到底是雇主/市政府/氣象局該負責呢?
據聞台南勞工局動不太起來....
一個颱風搞得民怨四起,仍堅持沒有錯。
發文先說明根據專家學者、氣象局資料判斷的決策,這根本....回文的已經說了很多了,
我就不說了。
但請問,這部分:因市政府宣佈12點以後停班停課,卻因下班途中風雨已達標,卻被致傷
害或財損的申請根據是什麼?
其實我只是想提醒,可能可以申請職業災害給付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