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ftsai (aa)》之銘言:
: ※ 引述《jiern (jiern)》之銘言:
: 賴大市長
: 請回去看看"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
: 第9條
: 決定發布,通報停止上班上課之權責機關如下
: ㄧ,直轄市轄區之機關,學校,由直轄市長決定發布
: 這樣法律有沒有給你說放假就放假的權利?
: 再看第4條
: 風災達下列基準之一者,得發佈停止上班及上課
: ㄧ,依據氣象預報,颱風暴風半徑於四小時內可能經過之地區.....(下略)
: 所以氣象預報如果說12點進來
: 早上八點就應該放假
: 所以法律寫得清清楚楚
: 依照氣象預報就是應該放假
: 賴清德應該為自己的錯誤決策道歉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S0110022
條文不是這樣看的,第十條的發布程序有寫明要找甚麼數據,最慢是早上四點半發布
按照昨天的氣象局數據風力陣風跟平均風都差停班停課一級,他要怎麼放。
第十條要件不符合他當然不能發布停班停課,是要被監察院請去喝茶嗎?
高雄明天放假,是用第四條的第三款,風力或降雨量未達前二款停止上班及上課基準
之地區,因受地形、雨量影響,致交通、水電供應中斷或供應困難,影響通行、
上班上課安全或有致災之虞時。
現在高雄不知道哪一區有水呢
http://www7.water.gov.tw/mobile/suspend_detail.asp?no_s=187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