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台南真的沒有勞工局..

作者: bulden (bulden)   2016-09-22 12:13:47
老闆惡意拖欠工資(薪水),您可以依勞動基準法第七十四條規定,
向當地縣市政府或檢查機構申訴,請求依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七條規定,
限期命令貴公司給付 ,屆期如仍未給付,
主管機關可以依勞動基準法第七十九條條規定,
處以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折合新台幣六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
所以,建議你再去問一次台南市勞工局,
並且當場錄音
並且當場錄音
並且當場錄音
如果勞工局官員再說只能協調,你就直接將相關證據拿去檢調單位申告
先告你老闆違反勞基法,
再告勞工局官員瀆職
http://0rz.tw/XkOHU
上面的網址是勞基法本文,如果不想爬文,直接看第27條
再看第十章第七十九條。
基本上各營業機構的主管機關就是當地政府的勞工局,
不要再說勞工局只有協調的權責,法條在身上,不想用而已
作者: ohno0708 (想要旅行(g))   2016-09-22 12:32:00
推專業
作者: gfiba (b^___^d)   2016-09-22 13:01:00
記得要問到專員喔,只問到志工應該沒用
作者: bearq258 (bearQ)   2016-09-22 13:36:00
對勞工局申訴最好還是寫文書與證據影印寄給勞工局去問志工不太有用、科員也常常跑外面不在
作者: ttyui (ttyui)   2016-09-22 13:37:00
志工如果亂講,其實也應該要受罰的,因為是政府讓他在那邊回答問題的
作者: bearq258 (bearQ)   2016-09-22 13:38:00
將上班證據與過程整理成文件檔email或郵寄掛號勞工局志工不指明路、欠薪直接去法院告簡易庭,最快還可假扣押把老闆的戶頭與公司凍結看他會不會跳腳法律是保護懂法律者或有錢請律師的人台南勞工局,大家進去就會發現編制很小....
作者: Tamama56 (袴田日向)   2016-09-22 17:34:00
推專業
作者: toploader   2016-09-22 17:42:00
推提供法令依據
作者: book2381   2016-09-22 20:51:00
感謝你
作者: jplo (jp)   2016-09-22 21:39:00
推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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